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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遗嘱处分房产,为何还需考虑配偶工龄福利?房地产律师分析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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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生前立下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小儿子继承,可法院判决却要求小儿子给其他兄弟姐妹支付补偿款。明明遗嘱在手,为何还需 “破财”?这场看似清晰的房产继承案,实则暗藏复杂的法律玄机。

案件梳理

(一)当事人信息

原告:赵铭远

被告:赵大海、赵晓梅、赵秋叶、赵素娥、赵婉晴

亲属关系:赵德昌与孙秀兰夫妇育有六子女,分别为赵大海、赵晓梅、赵秋叶、赵素娥、赵婉晴、赵铭远。赵德昌于 1985 年 7 月 26 日离世,孙秀兰于 2019 年 11 月 12 日去世。

(二)案件背景

孙秀兰生前购入一号房屋,并在 2004 年 11 月 29 日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购房资料中的房价计算表显示,该房屋购买时使用了赵德昌 34 年工龄,而孙秀兰工龄为 0 年。2007 年 6 月 25 日,孙秀兰在公证处立下遗嘱,明确一号房屋由赵铭远继承。孙秀兰去世后,赵铭远依据遗嘱要求独自继承房屋,并让其他兄弟姐妹协助办理过户手续。然而,赵晓梅和赵婉晴认为房屋属于父亲的福利分房,不应仅凭遗嘱分配,应按法定继承处理;赵大海、赵秋叶、赵素娥则支持赵铭远的诉求,几人争执不下,最终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

(一)一号房屋是否全部属于孙秀兰个人财产?

原告赵铭远主张:房屋登记在母亲孙秀兰名下,且母亲已通过公证遗嘱指定由自己继承,应认定为母亲个人财产,自己有权依据遗嘱获得全部产权。

被告赵晓梅、赵婉晴主张:房屋购买时使用了父亲赵德昌的工龄,属于父亲的福利分房性质,应认定为父母的共同财产,其中父亲的份额需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二)公证遗嘱能否排除其他继承人权益?

原告赵铭远主张:公证遗嘱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应优先执行,自己凭借遗嘱能够获得房屋的全部产权,其他兄弟姐妹无权干涉。

被告赵晓梅、赵婉晴主张:即便存在公证遗嘱,但房屋中属于父亲赵德昌的份额并不在母亲遗嘱处分范围内,其他继承人对该部分份额仍享有法定继承权,遗嘱不能排除这部分权益。

案件分析

(一)房屋产权性质认定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以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房时,若折算已死亡配偶的工龄从而获得政策性福利,该政策性福利所对应的财产价值中属于已死亡配偶的部分,应当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在本案中,一号房屋购买时使用了赵德昌 34 年工龄,这部分工龄福利对应的财产价值,应认定为赵德昌的遗产,由其法定继承人孙秀兰、赵大海、赵晓梅、赵秋叶、赵素娥、赵婉晴、赵铭远共同继承。

除去赵德昌遗产部分,房屋剩余价值属于孙秀兰个人财产以及她继承赵德昌的份额。孙秀兰通过公证遗嘱将这部分财产指定由赵铭远继承,该部分应严格按照遗嘱执行。

(二)遗嘱与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虽然公证遗嘱的效力优先于其他形式的遗嘱,但遗嘱仅能处分遗嘱人个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孙秀兰的公证遗嘱可以处分其个人份额以及继承赵德昌所得的份额,但无法处置原本属于赵德昌的遗产部分。因此,赵铭远虽然可以继承房屋,但对于其他继承人应得的赵德昌遗产份额,需要进行相应补偿。

(三)补偿金额的确定

法院综合考虑房屋当前价值 400 万元、购买价格、工龄对房价的影响等多种因素,最终确定赵铭远需支付赵晓梅、赵婉晴各 16 万元补偿款。而赵大海、赵秋叶、赵素娥自愿放弃应得份额,同意由赵铭远继承,这一行为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认可。

裁判结果

一号房屋由赵铭远继承;

赵大海、赵晓梅、赵秋叶、赵素娥、赵婉晴需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协助赵铭远办理房屋继承转移登记手续;

赵铭远应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向赵晓梅、赵婉晴各支付房屋补偿款 160,000 元;

驳回赵铭远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件启示

(一)工龄福利也是遗产重要部分

在涉及公房购买的遗产继承问题中,已故配偶的工龄福利不容忽视,其对应的财产价值属于遗产范畴。在处理房产相关事务时,务必明确这部分权益的归属,避免因遗漏导致继承纠纷。

(二)遗嘱并非万能,财产范围要厘清

订立遗嘱前,一定要准确界定个人合法财产的范围。遗嘱只能对遗嘱人自身拥有的财产进行处分,若涉及他人份额,超出部分的遗嘱条款将被认定为无效。因此,清晰划分财产归属是确保遗嘱有效的关键。

(三)公证遗嘱效力虽高,仍需关注细节

公证遗嘱虽能极大增强法律效力,但也并非万无一失。遗嘱内容必须合法合规,程序要严格遵循规范。建议在订立遗嘱时咨询专业律师,对遗嘱内容进行严谨审核,防止因表述不清或程序瑕疵引发后续纠纷。

(四)家庭财产分配,沟通与法律并重

遗产继承往往涉及家庭成员之间的亲情与利益,提前进行充分沟通十分必要。条件允许的话,可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益。一旦产生争议,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问题,维护家庭和谐与自身权益。

遗产继承纠纷常常牵动着亲情与利益的敏感神经,唯有依靠法律的公正裁决,才能实现真正的公平。如果你在遗产继承方面遇到类似困惑,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专业律师随时为你答疑解惑!

(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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