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关于我们

律师介绍
业务领域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 (仅律师可见)
  • (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成功案例> 正文

拆迁安置房遗嘱部分无效起纠纷,北京房产律师教你正确维权方法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2-05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在家庭遗产继承纠纷中,细节往往决定成败。此次分享的北京市丰台区一号房屋继承案,涵盖了遗嘱效力认定、法定继承规则运用以及家庭关系确认等复杂问题。下面从专业角度深度剖析案件,分享办案过程中的关键策略与心得体会。

 

一、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陈嘉文

被告:陈嘉莲、王宇斌、王悦兰、陈嘉贵

 

案件背景:陈宏辉与林婉莉为夫妻,育有三女,分别是陈嘉文、陈嘉欣、陈嘉莲。陈宏辉于2014年离世,林婉莉在2019年去世,陈嘉欣则于2017年亡故。陈宏辉与林婉莉留下拆迁安置所得的北京市丰台区一号房屋,因遗产继承问题,陈嘉文与其他继承人产生纠纷并诉至法院。

 

二、双方诉求

(一)原告诉求

1. 依法判令被继承人陈宏辉、林婉莉所有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一号房屋由原告陈嘉文继承。

2.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配合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3. 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被告答辩

1. 主张涉案代书遗嘱中陈宏辉、林婉莉签字并非其二人亲笔,不具备法律效力。陈宏辉患有脑梗死,右半肢轻偏瘫,自2007年后从未亲自签字,2010年被确认为肢体三级残疾,从能力上看不具备签字能力,且遗嘱上签字与陈嘉文字体一致,疑似陈嘉文代签;林婉莉是文盲,从未在任何文件上签过字,遗嘱上签字不符合实际情况。

2. 指出涉案代书遗嘱不符合代书遗嘱的法定要件,未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达、书写及签字确认过程,且未确认遗嘱人的行为能力,不具备法律效力。

3. 认为由于涉案代书遗嘱无效,本案被继承人的全部遗产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并依据法定继承规则计算出各继承人应得的房屋份额。

 

三、法院查明事实

1. 家庭关系:陈宏辉与林婉莉育有三女,陈宏辉、林婉莉的父母均早于二人去世,陈嘉欣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为配偶王宇斌及女儿王悦兰。陈嘉贵凭借过继契约及证明信,被认定与陈宏辉、林婉莉形成实际收养关系,享有继承权。

2. 遗嘱相关:陈嘉文提交201228日陈宏辉、林婉莉的代书遗嘱及律师见证书、谈话笔录等,代书遗嘱有代书人及见证人签名,遗嘱人签名并摁指印,但被告对遗嘱真实性存疑。证人出庭作证称立遗嘱人意识清晰,然而被告提交陈宏辉病历、残疾证、林婉莉户籍登记卡予以反驳。鉴定机构鉴定显示,201228日遗嘱落款处林婉莉签名笔迹与样本中林婉莉签名笔迹并非同一人书写。陈嘉文在庭审后期提交201872日林婉莉遗产继承视频,被告称录像不连贯、内容听不清、无法确认录制时间及见证人身份。

3. 房屋情况:一号房屋系拆迁安置回购房屋,由林婉莉办理入住手续并实际居住,已付清全部购房款,具备办理产权手续的条件。

 

四、裁判结果

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一号房屋一套由陈嘉文、陈嘉莲、王悦兰、陈嘉贵按份继承,陈嘉文享有十分之七份额,陈嘉莲、陈嘉贵、王悦兰各享有十分之一份额,双方需在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相互协助办理上述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五、案件分析

(一)遗嘱效力的关键质疑

1. 签字真实性的有力质疑:从陈宏辉的身体状况和签字习惯出发,收集其病历、残疾证等证据,证实其在立遗嘱时不具备签字能力,且遗嘱上签字与陈嘉文相似,合理怀疑为陈嘉文代签;基于林婉莉文盲且无签字习惯的事实,结合鉴定结果,有力地否定了遗嘱上签字的真实性,为质疑遗嘱效力奠定基础。

2. 法定要件缺失的精准指出:深入研究代书遗嘱的法定要件,指出涉案代书遗嘱在签字确认、行为能力确认等关键环节存在缺失,不符合法律对代书遗嘱的严格要求。通过精准解读法律条文并结合事实证据,成功削弱了原告所依赖的代书遗嘱的效力。

 

(二)法定继承规则的合理运用

在否定遗嘱效力后,熟练运用法定继承规则,依据各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准确计算出每个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中的应得份额。明确陈嘉欣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其女儿王悦兰代位继承的份额,以及陈嘉贵因收养关系享有继承权的份额,为当事人争取合理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

 

(三)证据收集与质证的有效策略

1. 全面收集反驳证据: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全面收集陈宏辉、林婉莉的身体状况、生活习惯等方面的证据,如病历、残疾证、户籍登记卡等,这些证据在质疑遗嘱效力时发挥了关键作用。同时,对原告提交的证据进行细致分析,找出其中的漏洞和疑点。

2. 有效质证与鉴定推动:在庭审质证环节,针对原告提交的遗嘱及相关证据提出合理质疑,要求进行笔迹鉴定。当鉴定结果不利于原告时,进一步巩固了观点。对于原告后期提交的录像遗嘱,从录像的完整性、内容清晰度、见证人的合法性等多方面进行质证,成功使法院对该录像遗嘱不予采纳。

 

六、办案心得

(一)深入研究法律条文与证据细节

1. 精准把握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案件涉及众多复杂的法律条文,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收养关系认定等方面。办案时,深入研究每一条法律规定,准确把握其适用条件和范围,是为当事人提供有效法律支持的基础。对于代书遗嘱的法定要件,不仅要熟悉条文内容,还要结合实际案例进行分析,确保在案件中能够准确运用。

2. 细致审查证据细节:证据是案件胜诉的关键,在遗产继承案件中,尤其要关注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对于遗嘱的签字、见证人的身份、遗嘱的形式等细节问题,要进行细致审查。同时,对于对方提交的证据,要善于发现其中的矛盾和疑点,通过有效的质证削弱其证明力。

 

(二)庭审策略与沟通技巧的重要性

1. 制定合理庭审策略:庭审前,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制定合理的庭审策略。明确庭审的核心争议点,如本案中的遗嘱效力和继承方式问题,围绕这些争议点展开辩论。庭审过程中,根据对方的观点和证据,及时调整策略,灵活应对各种情况。

2. 注重与法官沟通:庭审过程中,清晰、有条理地向法官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至关重要。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避免冗长复杂的表述,确保法官能够快速理解案件的关键要点。同时,尊重法官的提问和引导,积极回应法官的关切,增强法官对观点的认同感。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