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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律师:打印遗嘱意思表示不明确的败诉风险提示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7-29

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纠纷专业律师, 靳律师团队专门代理借名买房、房产买卖、遗产继承、离婚分割房产、拆迁析产、共有房产确权分割、居住权案件,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在遗产继承纠纷中,打印遗嘱的效力认定因形式要件严格而成为争议焦点。北京一起军产房继承案件中,法院因打印遗嘱存在形式瑕疵且意思表示不明确,认定遗嘱无效,最终按照法定继承规则对房屋份额作出分割。本文结合案情解析打印遗嘱的效力认定及特殊房屋的继承处理规则。

一、案情梳理

(一)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兰(被继承人之妻)

被告:赵伟(被继承人之子)、赵敏(被继承人之女)

(二)事件背景

被继承人赵建国与前妻刘芳育有赵伟、赵敏、赵强三子女,刘芳于 1990 年去世。1996 年 8 月,赵建国与陈兰再婚,婚后未生育子女。赵强于 2018 年 1 月去世,生前未婚无子女。赵建国于 2021 年 12 月去世。

陈兰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一号房屋由其继承所有。理由是赵建国 2018 年 5 月立有代书遗嘱,明确一号房屋及名下存款由其继承,该遗嘱已生效。赵伟、赵敏辩称,不认可代书遗嘱效力,应按法定继承分割遗产,且一号房屋为军产房,不应按普通商品房处理。

(三)房屋基本情况

一号房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系赵建国与陈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登记在赵建国名下,属于军产房,无法上市交易,现由陈兰居住使用。

(四)争议焦点

赵建国所立打印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一号房屋作为军产房应如何进行继承分割?

各继承人对房屋的继承份额应如何确定?

二、案件分析

(一)打印遗嘱的效力认定

法院审查认为,陈兰提交的遗嘱虽名为代书遗嘱,但实质属于打印遗嘱,应适用打印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

形式要件缺陷:遗嘱分为两页,但首页未由赵建国及见证人签字确认,不符合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 的法定要求;

意思表示不明确:根据视频显示,赵建国立遗嘱时已无法书写和言语表达,仅能轻微点头,见证人宣读遗嘱内容后,其反应模糊,无法清晰确认系真实意愿;

见证程序瑕疵:见证人虽出庭作证,但未能充分证明赵建国在完全理解遗嘱内容的基础上作出明确意思表示,存在协助按手印的情形。

综上,该打印遗嘱因形式瑕疵且意思表示存疑,法院认定无效,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二)军产房的继承分割规则

一号房屋作为军产房,虽无法上市交易,但所有权份额可依法继承,法院处理原则如下: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房屋系赵建国与陈兰婚后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二人各享有 50% 份额;

遗产范围界定:赵建国享有的 50% 份额属于其遗产,在遗嘱无效的情况下,由第一顺序继承人陈兰、赵伟、赵敏共同继承;

分割方式选择:鉴于军产房的特殊性,无法实物分割或折价补偿,双方均同意按份额共有,故采用按份分割方式确定各继承人权益。

(三)继承份额的确定依据

根据法定继承规则及具体情节,法院确定份额如下:

多分情形考量:陈兰作为配偶与赵建国共同生活,对其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符合 “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 的法定情形;

均等分割基础:赵伟、赵敏作为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无特殊情形下应均等继承;

最终份额确定:综合考量后,赵建国的 50% 遗产份额中,陈兰分得 20%,赵伟、赵敏各分得 15%,加上陈兰自身享有的 50% 份额,最终陈兰共享有 70% 份额,赵伟、赵敏各享有 15% 份额。

三、裁判结果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房屋由原告陈兰、被告赵伟、被告赵敏按份共有,其中陈兰享有 70% 份额,赵伟享有 15% 份额,赵敏享有 15% 份额;

驳回原告陈兰的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件启示

(一)打印遗嘱的订立要点

形式要件严格化: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缺一不可;

意思表示明确化:遗嘱人需以清晰可辨的方式表达意愿,对于行动不便或语言障碍者,应留存完整视频记录证明其理解并同意遗嘱内容;

见证程序规范化:见证人应全程参与遗嘱订立过程,确保遗嘱内容与遗嘱人意愿一致,避免协助签名、按印等可能引发争议的行为。

(二)军产房继承的特殊注意事项

权利性质厘清:军产房所有权受限制,继承时需明确仅能继承使用权或有限产权份额,无法主张完整所有权;

分割方式选择:因无法上市交易,通常采用按份共有方式分割,各方需在居住使用、维护管理等方面另行约定;

证据材料准备:需提供军队出具的产权证明、购房协议等文件,明确房屋权利归属及限制条件。

(三)法定继承中的份额调整规则

多分情形适用: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主要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可在均等基础上适当多分,一般幅度为遗产份额的 10%-20%;

举证责任分配:主张多分的继承人需提供共同居住证明、医疗记录、生活费支付凭证等证据,证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义务;

家庭因素考量:法院会综合考虑继承人的经济状况、与被继承人的感情亲疏等因素,确保分割结果公平合理。

本案判决凸显了打印遗嘱形式要件的重要性,以及特殊类型房屋继承的处理规则。在订立遗嘱时,当事人应严格遵循法定形式,确保意思表示真实明确;处理军产房等特殊财产继承时,需提前了解权利限制,选择合适的分割方式,避免因程序瑕疵或认知偏差导致权益受损。  

(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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