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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知!隐匿遗产被法院判少分,北京遗产律师分享遗产维权实用攻略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2-05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在遗产继承纠纷案件中,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成为扭转局势的关键。这起发生在北京市丰台区的房屋遗产继承案,涉及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交叉适用、房屋产权及售房款的分割,以及赡养义务的举证等多个复杂问题。我将从专业角度深入剖析案件,分享办案过程中的关键策略与心得。

一、案件基本信息

原告:孙晓文

被告:孙晓辉

案件背景:孙国强与刘芳系夫妻,育有子女孙晓文和孙晓辉。孙国强于 2016 年去世,刘芳在 2021 年离世,二人的父母均先于他们去世。夫妻二人留下位于北京市丰台区 A 号、一号、二号的三套房屋,因遗产继承问题双方产生争议,孙晓文诉至法院。

二、双方诉求

(一)原告诉求

判决孙晓文继承北京市丰台区 A 号房屋售房款的一半 1384000 元。

判决北京市丰台区一号房屋由孙晓文排他性居住使用,待具备办理房产登记条件时,孙晓辉配合孙晓文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孙晓文占 50% 份额。

判决孙晓文享有北京市丰台区二号房屋的居住使用权,待具备办理房产登记条件时,孙晓辉配合孙晓文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孙晓文占 50% 份额。

(二)被告答辩

主张孙国强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在第一顺位继承人刘芳、孙晓辉、孙晓文之间平均分配;刘芳的遗产按照遗嘱由孙晓辉继承。

依据上述原则分割房产:北京市丰台区 A 号房屋售价 2768000 元,扣税后卖房款共计 2650000 元,孙晓辉享有其中 5/6 份额,孙晓文享有其中 1/6 份额。北京市丰台区一号房屋和北京市丰台区二号房屋中,孙晓辉享有两套回迁房的 88.62% 份额,孙晓文享有 11.4% 份额。同时,按此原则分割被继承人的钱款。

三、法院查明事实

家庭关系:孙国强与刘芳育有子女孙晓文和孙晓辉,二人先后去世。

房屋情况:

北京市丰台区 A 号房屋原登记在孙国强名下,2018 年登记在孙晓辉名下并于同年出售给案外人赵宇杰,约定成交价 2768000 。孙晓辉称实际成交 2650000 元,但未提交税费承担证据。

北京市丰台区一号房屋和二号房屋系拆迁所得,拆迁时在册人口为刘芳、孙国强、孙晓辉,人均优惠购房标准建筑面积 45 平方米,认购两套住宅楼。

遗嘱相关:孙晓辉提交《遗嘱》及视频光盘,遗嘱由高敏杰、宋凯奎代书并见证,内容为刘芳将其部分房产及财产由儿子孙晓辉继承,今后生老病死由孙晓辉负责。证人出庭作证,孙晓文不认可。

赡养义务举证:双方均提交生活、就医、丧葬费用发票,证明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但互不认可对方证明目的。

四、裁判结果

北京市丰台区 A 号房屋售房款归孙晓辉所有,孙晓辉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给付孙晓文 500000 元。

北京市丰台区一号房屋由孙晓辉居住使用,待具备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条件时,孙晓文配合孙晓辉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

北京市丰台区二号房屋由孙晓辉、孙晓文居住使用,待具备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条件时,双方互相配合办理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手续,其中孙晓文占 31% 份额,孙晓辉占 69% 份额。

五、案件分析

(一)遗嘱效力的有力维护

形式要件的严格审查:针对遗嘱的有效性,深入研究代书遗嘱的形式要件。从遗嘱的书写、签名、见证人的资格等方面,确保该遗嘱符合法律规定。提交视频光盘和证人证言,相互印证遗嘱是被继承人刘芳的真实意思表示,有力反驳了孙晓文对遗嘱的质疑。

证据链条的构建:将遗嘱与证人证言、视频资料等证据进行整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人出庭详细阐述代书及见证过程,视频光盘记录了立遗嘱的场景,使法官能够全面、直观地了解遗嘱的形成过程,增强了遗嘱的可信度。

(二)遗产范围及分割原则的精准把握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遗产的区分:明确北京市丰台区 A 号房屋原属夫妻共同财产,在孙国强去世后,其一半份额作为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分割,另一半归刘芳所有。刘芳去世后,其份额按遗嘱由孙晓辉继承。对于拆迁所得的一号和二号房屋,准确界定其权益归属,依据在册人口和优惠购房政策,确定各方在房屋中的权利义务。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衔接:在遗产分割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先进行法定继承,再执行遗嘱继承。对于孙国强的遗产,在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对于刘芳的遗产,按照遗嘱由孙晓辉继承,确保遗产分割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对方证据的有效质证

对原告证据的质疑:针对孙晓文提交的证明其尽主要赡养义务的证据,从证据的关联性和真实性入手进行质证。指出其提交的费用发票无法明确与赡养义务的直接关联,且部分费用的发生时间和用途存疑,削弱了对方证据的证明力。

对房屋售价证据的争议处理:对于孙晓文对房屋售价的质疑,虽然孙晓辉未能充分证明实际售价为 2650000 元,但通过对房屋交易合同等现有证据的分析,结合市场行情和交易习惯,向法官阐述合理的价格认定思路,最终法院按照合同约定的 2768000 元认定房屋售价,避免了因证据瑕疵导致的不利后果。

六、办案心得

(一)法律知识的深度运用与更新

精准适用法律条文:遗产继承案件涉及继承法、婚姻法等多部法律的综合运用。在办案过程中,深入研究每一条法律规定,准确把握法定继承、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和遗产分割原则。对于代书遗嘱的法律规定,不仅要熟悉条文内容,还要关注司法实践中的最新案例和裁判观点,确保在案件中能够准确运用法律维护当事人权益。

关注法律更新与司法解释: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完善,及时关注相关法律的更新和司法解释的出台。在本案中,对于遗产继承中的新问题和新情况,依据最新的法律规定进行分析和处理,保证案件的办理符合法律的最新要求。

(二)证据收集与整理的重要性

全面收集证据:在遗产继承案件中,证据是决定案件胜负的关键。从家庭关系证明、房屋产权资料、遗嘱相关证据到赡养义务的证明材料,全面收集各类证据。对于证人证言,提前与证人沟通,确保证人能够清晰、准确地陈述相关事实。

证据的整理与呈现:将收集到的证据进行系统整理,按照案件的争议焦点和法律逻辑进行分类。在庭审中,以清晰、有条理的方式向法官呈现证据,使法官能够快速理解案件事实和证据之间的关联,增强证据的说服力。

(三)庭审策略与沟通技巧的关键作用

制定合理庭审策略:庭审前,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制定详细的庭审策略。明确庭审中的核心争议点,如遗嘱效力、遗产范围和分割原则等,围绕这些争议点准备充分的辩论意见。庭审过程中,根据对方的观点和证据,及时调整策略,灵活应对各种情况。

注重与法官沟通:庭审中,与法官保持良好的沟通至关重要。使用简洁明了的语言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避免冗长复杂的表述。尊重法官的提问和引导,积极回应法官的关切,确保法官能够准确理解我方观点,为案件的胜诉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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