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关于我们

律师介绍
业务领域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 (仅律师可见)
  • (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律师文集> 正文

什么情况下房产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怎么办?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8-01-23

  一般看来,房产买卖合同无效包括下列情形:


  一、产权主体有问题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非所有权人出卖他人的房屋时,须提交共有人的同意证明书。部分共有人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擅自出卖共有房屋的,其买卖行为也无效。


  二、房地产分离出卖


  由于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如果卖方将房地产和土地分别卖于不同的买方,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三、侵犯优先购买权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时,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优先购买权的,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


  四、价格上有欺诈行为,显失公平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有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于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成交。


  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成交后发现内在质量有问题的,买卖双方可重新议定价格。


  五、非法转让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地产,未得到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您所关心的,也正是我们所关注的。世事难料,围绕房产合同时常发生纠纷,使您置身于麻烦之中。知道了什么情况下房产买卖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形之后,您在签订合同时就要注意避免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以防陷入不必要的困扰。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