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咨询 | 联系我们
咨询电话:13426037149

关于我们

律师介绍
业务领域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 (仅律师可见)
  • (仅律师可见)
您现在的位置是:网站首页>成功案例> 正文

偷录的家庭谈话,能作为遗嘱反证吗?|继承纠纷律师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6-04-02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2015年,82岁的老人亲手写下一份遗嘱:

“我名下所有房产和存款,全部由三女儿李芳继承。”

7年后,老人去世,三女儿持遗嘱起诉继承。

大哥大姐小妹却齐声反对:

“字是别人教他抄的!不是真实意思!房子是父母共有的,你不能独吞!”

更激烈的是——他们拿出一段“家庭会议录音”,称李芳曾亲口说“四人平分”。

法院最终调取关键证据:一段老人抄写并朗读遗嘱的视频!

结合购房资金来源,判决:房产+存款归三女儿,仅少量遗产需与其他兄妹分割!

这场“一纸遗嘱引发四兄妹大战”的继承案,再次证明:真实意愿+完整证据=胜诉关键。

故事要从2011年说起。

王秀兰去世后,老伴李建国独自生活。

三女儿李芳安排女儿住在楼上,每日照看父亲,定期请保洁、带他旅游,尽心尽力。

2012年,李建国原住的公房被纳入危楼腾退项目。

因王秀兰已去世,补偿协议仅以李建国为承租人和补偿对象,获得154万余元补偿款。

同年,他用这笔钱全款购买了通州一号房屋(限价商品房),2014年登记在其个人名下。

2015年8月21日,李建国手写遗嘱:

“一号房屋及我名下所有存款,全部由三女儿李芳继承。”

他还特意录下视频:自己逐字抄写遗嘱,并大声朗读全文。

2022年李建国去世。李芳起诉要求按遗嘱继承。

李梅、李强、李莉坚决反对,理由有三:

遗嘱是“照着模板抄的”,非真实意愿;

一号房屋用的是“夫妻共同拆迁款”,应有母亲份额;

李芳曾在家庭会议上承诺“四人平分”。

法院经审理认为:

添加微信×

扫描添加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