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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父母遗产房屋归属起波澜,部分子女借名买房诉求遭法院驳回》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1-02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例详情

 

 (一)原告起诉内容

原告赵辉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 判定原告与赵大山、孙秀兰的借名买房合同有效。

2. 判令赵大山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 B 号房屋归原告所有,四被告协助原告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事实和理由:原告和四被告是赵大山、孙秀兰的子女。赵大山、孙秀兰于 1952 年结婚,育有原告和四被告。北京市海淀区 B 号房屋(以下简称 B 号房屋),系登记在其父赵大山名下的旧房改造回迁购置房。

 

原、被告父母决定购买旧房改造回迁房后,因当时父母资金有限,便和原告商定:由原告借用父亲的名义,办理相关购房手续,并支付全部购房款;原告父母健在时由他们居住,待他们过世后,房子归原告所有。于是在 2001 年 8 月,原告按约定全部出资,办理了诉争房屋的所有购房手续,并支付了房屋的全部装修费。

 

原告认为其与父母之间存在借名买房的合同关系。现原、被告父母已去世,四被告作为赵大山、孙秀兰的法定继承人,应当配合履行借名买房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原告特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二)被告答辩内容

四被告辩称: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B 号房屋来源是赵大山承租的公房拆迁所得。1998 年该房屋拆迁时,某单位给赵大山进行房改,房改过程中支付了房屋价款及房屋基金,还折合了赵大山的 0.9%的工龄。因此,B 号房屋系赵大山及孙秀兰的夫妻共同财产。

 

赵大山去世后,孙秀兰与五名子女达成公证书,约定 B 号房屋由孙秀兰继承,五子女表示放弃上述房屋的继承份额,随后房屋转移登记至孙秀兰名下,这与原告无关。房屋自拆迁后一直由赵大山、孙秀兰居住,赵大山去世后,孙秀兰居住在此,并雇有保姆,五个子女轮流照看,所以五个子女都有家中钥匙,子女均有相应继承权。

 

 (三)法院查明事实

赵大山、孙秀兰系夫妻关系,生前共育有五个子女,即原告与四被告。赵大山于 2013 年7 月去世,孙秀兰于 2021 年 3 月去世。涉案 B 号房屋是赵大山生前与所在单位北京某单位签订租赁合同获得的承租公房,1998 年该公房拆迁,拆迁后赵大山取得涉案回迁房,该回迁房实行房改售房时折抵了赵大山与孙秀兰的工龄,产权登记转移至赵大山名下。赵大山去世后,原告与四被告、孙秀兰一同前往公证处,办理了遗产继承公证,各方一致同意案涉房屋由孙秀兰一人继承,之后该房屋登记于孙秀兰名下,由孙秀兰单独所有。

 

庭审中,原告称 B 号房屋搬迁、回迁认购的所有手续都是自己办理,购房款也由自己缴纳,装修费用同样是自己支付。原告还表示在父母生前与他们有口头协议,约定该房屋系借用父亲名义购买,父母在世时房屋由他们居住,父亲去世后产权转移至母亲名下是为保障母亲居住权,母亲去世后房屋应转移登记至自己名下。

 

四被告对原告办理涉案房屋各项手续这一点不持,对其办理手续的行为不持异议,但不认可借名买房的事实,也不认可各项费用均由原告出资。他们认为父母都有退休工资,有能力支付相关费用,而且父母居住期间的所有费用都是父母自行支付。

 

 (四)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二、案件分析

 

 (一)案件焦点问题剖析

1. 借名买房关系的真实性判定

本案关键在于确定原告与父母之间是否存在真实的借名买房关系。这需要综合考量多方面因素,如双方是否有明确的借名合意、购房款的实际支付情况、房屋的实际占有和使用状态以及家庭内部的整体情况等。只有在这些因素能够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有力地指向借名买房这一事实时,才能认定该关系的存在。否则,若证据存在缺失、老矛盾或无法形成有效关联,就难以支持原告主张的借名买房关系。

2. 证据的证明力及综合考量

在判断借名买房关系是否成立的过程中,证据的证明力至关重要。原告提供的办理购房手续、出资等证据,需要与借,需要与借名买房的合意紧密结合,才能发挥其证明作用。然而,被告提出的父母有经济能力支付费用且实际居住使用房屋等反驳证据,也对原告证据的证明力产生了影响。因此,需要对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其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以及各证据在整体证据体系中的权重,从而确定案件事实的真实面貌。

 

 (二)原被告主张与证据分析

1. 原告主张与证据分析

原告主张借名买房关系成立,并据此要求房屋归其所有。其主要证据包括办理购房手续的相关文件以及出资证明,同时声称与父母有口头约定。然而,这些证据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首先,口头约定缺乏书面协议的明确性和稳定性,在被告否认的情况下,难以确凿地证明借名合意的存在及其具体内容。其次,原告办理手续和出资的行为,虽然是重要的事实依据,但被告提出父母有经济能力支付费用且居住期间费用自行承担的观点,使得原告的出资行为与借名买房之间的直接关联性受到质疑。无法仅凭这些证据就认定其,无法仅凭这些证据就认定其出资是基于借名买房的约定,而不是其他可能的家庭内部经济安排或赠予行为。

2. 被告主张与证据分析

    - 四被告主张与证据:四被告主张房屋为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他们的证据主要围绕房屋的来源展开,即房屋系父亲承租公房拆迁后经房改售房取得,且折抵了父母的工龄,这有力地证明了房屋的取得与父母的婚姻关系和工作单位福利密切在,这有力地证明了房屋的取得与父母的婚姻关系和工作单位福利密切相关,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特征。此外,父亲去世后家庭通过公证办理的遗产继承手续,将房屋由母亲继承,这进一步表明在当时家庭内部对房屋产权归属的共识是将其作为父母的遗产进行处理,而非原告借名购买的财产。被告的主张和证据形成了一个逻辑连贯、相互印证的体系,对原告的诉求构成了强有力的,对原告的诉求构成了强有力的反驳。

 

 (三)法院判决依据与合理性探讨

1. 借名买房关系不成立的认定依据

法院认定原告与父母之间不存在借名买房关系,主要依据是原告提交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确凿的证据链来支持其主张。从房屋的,从房屋的取得过程看,其源于父母承租公房的拆迁和房改售房,产权登记最初在父亲名下且折抵了父母的工龄,这一系列事实明确指向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父亲去世后的遗产继承公证中,家庭内部的处理方式也未提及借名买房事宜,而是按照正常的遗产继承程序将房屋由母亲继承,这进一步强化了房屋作为父母夫妻共同财产及遗产的性质认定。虽然原告办理了部分手续并声称出资,但这些孤立的行为在缺乏明确借名合意且存在其他合理可能性解释的情况下,不足以推翻房屋的既定产权性质和家庭内部对其的,不足以推翻房屋的既定产权性质和家庭内部对其的处理共识,因此法院认定借名买房关系不成立。

2. 判决结果的合理性

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具有充分的合理性。在无法证实借名买房关系存在的前提下,如果支持原告的诉求,将可能严重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将可能严重侵犯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破坏家庭财产关系的稳定性和公平性。房屋作为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及遗产,其继承和分配应当遵循法律规定和家庭内部真实的意愿表达。法院的判决维护了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保障了各继承人在合法继承框架下的权益,同时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重要信息,即对于重大财产权益的认定和处置,应当遵循严谨的,应当遵循严谨的法律程序和充分的证据规则,避免因证据不足或随意主张而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和争议,维护家庭关系和的和谐稳定。

 

 三、律师办案心得

 

 (一)强化证据收集与固定意识

在处理类似借名买房纠纷案件时,律师首先要强化当事人的证据收集与固定意识。对于借名买房关系的证明,不能仅仅依赖单一的证据类型,而应构建一个全面、系统的证据体系。这包括但不限于书面的借名协议(如有)、能够证明借名合意的,能够证明借名合意的证人证言、详细的购房资金来源和流向记录(如银行转账凭证、收据等)、与房屋相关的各类手续文件(如购房合同、产权证书办理文件等)以及能够反映房屋实际使用和管理情况的证据(如水电费缴纳记录、物业证明等)。同时,要注意及时固定证据,防止证据的灭失或被篡改,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为案件的顺利办理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深入挖掘家庭财产关系背景

此类案件往往嵌套在复杂的家庭财产关系网络之中,律师需要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家庭财产关系背景。了解房屋的原始来源、家庭在房屋取得和使用过程中的各种经济往来、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动态以及家庭在其他财产事务上的处理方式等。通过对这些背景信息的全面梳理和分析,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房屋产权的真实归属和可能存在的,能够更加准确地把握房屋产权的真实归属和可能存在的争议焦点,避免仅仅从表面的法律关系出发进行简单化的处理。例如,在本案中,房屋的公房拆迁和房改售房背景以及家庭在遗产继承公证中的处理方式,都对案件的最终结果产生了关键影响。律师只有深入了解这些背景信息,才能为当事人提供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法律建议和诉讼策略。

 

 (三)积极探索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

鉴于这类案件涉及家庭关系的特殊性,律师在诉讼前应当积极主动地探索非诉讼纠纷解决途径。例如,通过组织家庭内部协商、引入专业的调解机构或调解员进行调解等方式,尝试在不伤和气的前提下化解财产纠纷。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帮助当事人梳理法律关系、明确权益分配原则,提出合理、可行的,提出合理、可行的调解方案建议,促进各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避免诉讼对家庭关系造成进一步的破坏。即使调解最终未能成功,在诉讼过程中,律师也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适时地提出和解建议,寻求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

每个案件都有,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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