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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款购房后开发商未办证的维权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4-09-16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原告诉称

 

原告赵嘉文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协助原告办理北京市西城区一号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2. 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300000元;

3. 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200643日,原告以1343399元的价格全款购买了被告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一号房屋一套,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200884日,原告办理了房屋入住手续,但被告至今未按照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为原告所购房产办理房屋产权证书。原告认为被告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协助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二、被告辩称

 

被告H公司不同意赵嘉文的诉讼请求,答辩如下:

1. 原告未提交双方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法判断原告是否购买了房屋,被告对原告主张的购买诉争房屋的事实不予认可,被告没有义务协助原告办理登记手续,原告也无权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2. 即便原告陈述的事实成立,涉案纠纷发生在2006年和2008年,原告的诉讼请求已经超过诉讼时效。

 

三、法院查明事实

 

赵嘉文向法院提交了H公司开具的《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入住通知书》《入住办理指南》《收楼程序》《住宅质量保证书》。

《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载明票面金额为1343399元,经营项目为一号房款,开票日期为200643日;

2008730日的《入住通知书》载明:尊敬的一号房屋业主赵嘉文先生,请您于200884日上午到G物业公司前台现场办理交付手续,赵嘉文实际办理了入住。

 

赵嘉文称其与H公司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合同不慎遗失。H公司未提交证据。

 

四、裁判结果

 

1. 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被告北京H公司协助原告赵嘉文办理北京市西城区一号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2. 驳回原告赵嘉文的其他诉讼请求。

 

五、房产律师点评

 

1. 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认定

 赵嘉文虽未提交其与H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但其提交的《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入住通知书》《入住办理指南》《收楼程序》等证据,可以证明其与H公司具有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

2. 产权登记手续办理的依据

 赵嘉文全额支付了购房款,履行了主合同义务,H公司应当为赵嘉文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故赵嘉文的诉讼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予以支持。

3. 违约金诉讼请求的处理

 因赵嘉文未提交房屋买卖合同,双方之间是否约定有违约金以及违约金的支付条件等无法查证,法院对其要求违约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4. 诉讼时效的认定

 赵嘉文要求进行产权登记的诉讼请求,目的是让物权状态得以圆满,其请求权具有物权属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H公司关于诉讼时效已过的抗辩意见不能成立。

办案心得

一、证据运用与事实构建的策略

 

用间接证据构建事实基础

 在本案中,虽然原告赵嘉文不慎遗失了房屋买卖合同这一关键证据,但我们通过搜集《北京市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专用发票》《入住通知书》《入住办理指南》《收楼程序》以及《住宅质量保证书》等间接证据,形成了一条有力的证据链。这些证据从购房款支付、房屋交付等多个角度,充分证明了赵嘉文与H公司之间存在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这让我们深刻认识到,在关键证据缺失的情况下,不能轻易放弃,而应积极挖掘其他间接证据,多角度地构建案件事实。

反驳对方质疑的证据运用技巧

 面对被告H公司以原告未提供合同为由否认房屋买卖事实的质疑,我们着重强调了各个间接证据之间的关联性和一致性。例如,发票上的房款金额与入住通知书上的房屋信息相对应,这些证据相互印证,有力地反驳了被告的质疑。这提示我们在应对对方对证据的质疑时,要善于分析证据之间的内在联系,突出证据的整体证明力。

 

二、法律关系与诉讼时效的把握

 

准确认定法律关系核心要点

 我们紧扣房屋买卖合同法律关系的核心要点,明确赵嘉文已全额支付购房款,履行了主合同义务,那么根据法律规定和交易习惯,H公司就应当为赵嘉文办理产权登记手续。这使我们明白在处理类似案件时,要深入研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找准双方的权利义务边界,以此为基础进行法律主张。

突破诉讼时效争议的难点

 对于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抗辩,我们从物权请求权的角度进行突破。明确赵嘉文要求办理产权登记是为了使物权状态得以圆满,其请求权具有物权属性,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这让我们意识到在面对诉讼时效等复杂法律问题时,要从法律原理和法律规定的本质出发,找到有力的理论依据来反驳对方的抗辩。

 

三、诉讼策略的制定与调整

 

根据案件特点设计整体策略

 从最初的诉讼请求设计,包括要求办理产权登记和支付违约金,到庭审过程中围绕证据的证明力、法律关系的认定以及诉讼时效等核心问题展开辩论,我们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制定了全面的诉讼策略。这要求我们在诉讼前对案件进行深入分析,明确案件的难点和重点,围绕这些核心问题设计整体的诉讼方案。

根据庭审情况灵活调整策略

 在庭审过程中,当被告强调合同缺失导致无法判断违约责任时,我们及时调整策略,将重点更多地放在办理产权登记的物权依据上,弱化违约金请求的部分。这让我们明白在诉讼过程中,要根据庭审的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诉讼策略,确保诉讼的重点始终放在最有可能获得法庭支持的部分。

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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