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套央产房,当时与原单位签购房合同时,合同上规定属于央产经济适用房,不可以出租、出售。后2009年在我爱我家(中介说可以出售)与别人签署了居间合同(购房款支付了90%),但是房本一直到现在未发放,所以合同一直没有完成。现在想解除合同,不知可否。
您好,可以解除合同,但可能会承担违约责任,建议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