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未经父亲同意,将房屋过户给儿子,老人去世后,女儿能起诉要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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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10-28

父母在朝阳区有一套房改房,登记在母亲名下,父母有一儿一女,2021年,父亲突发脑溢血,虽经抢救保住了生命,但意识已经模糊,生活不能完全自理。2022年3月,母亲向法院申请,法院认定父亲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指定母亲为监护人。2022年6 月,母亲没跟女儿商量,把夫妻共有的房子转到了儿子名下。2022年10月,父亲去世,母亲也因心脏病突然离世。后女儿找儿子协商房产继承事宜时得知,房子早已过户到了儿子名下。儿子说:“这是母亲自愿过户给我的,父亲当时没能力管,母亲说的算,这房子现在就是我的。”协商无果后,女儿把哥哥起诉到法院,主张父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母亲作为监护人,也没跟女儿商量,就把夫妻共有的房子过户给儿子,侵害了父亲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确认过户行为无效,认定房子应属于父母的遗产。

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除了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份额,监护人无权擅自处分。最终,法院认定,母亲违反了监护人职责,损害了父亲的合法权益,该过户行为无效。判决确认案涉房屋仍为父母的共同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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