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致无房可买,被借名人的损失该如何量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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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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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十余载,过户时却因补偿款闹上法庭。一方称补偿过高显失公平,一方主张守约获赔,法律将如何评判?这起借名买房纠纷案例,带你看清背后的法律门道。

一、案情梳理

(一)原告的诉求与缘由

原告周阳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令被告赵刚、赵悦支付房屋过户补偿费 600,000 元;

判令二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 600,000 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9 月 10 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周阳称,他与赵刚是朋友关系。2006 年,赵刚提出借用他和妻子的户口及名义,购买北京市朝阳区一号房屋,并承诺满足过户条件后及时办理过户 。然而房屋具备过户条件后,赵刚因自身无购房资格迟迟未过户,导致周阳无法购房。赵刚深知此事给周阳造成损失,多次承诺给予补偿。2021 - 2023 年期间,双方经协商约定,赵刚承诺支付过户补偿费 1,100,000 元 。周阳收到第一笔补偿后,按赵刚要求将一号房屋出售并过户给赵悦。但过户后,赵刚未按承诺支付剩余 600,000 元,经多次催要无果,周阳遂起诉维权。

(二)被告的抗辩主张

赵悦辩称:自己未参与房屋买卖过程,周阳将其列为被告没有依据;高额过户费对赵刚不公平,赵刚经济能力有限,不应承担如此高额费用。

赵刚辩称:不同意支付过户补偿费。2023 年 8 月 9 日,他与周阳面谈达成协议,约定 1,100,000 元过户费的支付方式,但赵悦未参与协商且未同意由其支付 。此外,他认为借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过户的协议存在重大误解,当时误以为不支付高额费用就无法过户,且该补偿数额显失公平,周阳将获取暴利,因此不同意原告诉求。

(三)被告的反诉请求与理由

赵刚提出反诉请求:

撤销与周阳于 2023 年 8 月 9 日达成的支付 1,100,000 元过户费的口头协议;

要求周阳返还已付款项 500,000 元;

若撤销请求不被支持,请求法院将过户补偿款数额由 1,100,000 元调整为 500,000 元。

赵刚称,2006 年 1 月 24 日,他与周阳签订《协议》,借周阳名义购房,支付 50,000 元佣金,约定房屋产权归自己所有 。后周阳以不配合过户相要挟,索要巨额款项,他因担心失去房屋被迫支付 500,000 元 。事后得知可通过诉讼解决过户问题,且认为双方关于过户费的约定存在重大误解及显失公平,故提出反诉。

(四)法院查明的关键事实

借名购房约定:2006 年 1 月 24 日,周阳与赵刚签订《协议》,约定赵刚借周阳名义购买一号房屋,赵刚支付 50,000 元佣金,房屋产权归赵刚,购房款由赵刚付清,满足过户条件后办理过户,费用由赵刚承担 。

房屋产权登记:2008 年 1 月 18 日,一号房屋所有权登记至周阳名下,房屋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 。

过户及补偿约定:2023 年 8 月 9 日,周阳与赵悦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房屋以 1,420,000 元价格出售给赵悦;赵刚当日向周阳转账 500,000 元,并出具欠条,承诺剩余 600,000 元分两次付清 。此前双方通过多种方式协商确定,赵刚共支付 1,100,000 元补偿款 。

争议焦点:赵悦是否应担责;过户补偿协议是否可撤销或变更;补偿款数额如何认定 。

二、案件分析

(一)争议焦点

赵悦是否为适格被告,应否承担付款责任?

借名购房及过户补偿协议是否有效,能否撤销或变更?

过户补偿款数额应如何确定?

(二)法律分析

被告主体资格认定:借名购房及补偿协议均由周阳与赵刚协商确定,无证据表明赵悦参与其中,因此周阳起诉赵悦缺乏依据 。

协议效力与可撤销性:借名购房约定发生在相关政策施行前,依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协议有效。赵刚主张撤销协议,但未能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等法定撤销情形,其反诉请求难以成立 。

补偿款数额调整依据:周阳因借名购房丧失购买政策性住房机会,确实遭受损失,但双方约定的 1,100,000 元补偿款过高,且周阳未举证证明损失具体金额。法院可根据公平原则,结合案件情况对补偿款数额进行合理调整 。

三、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

被告(反诉原告)赵刚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周阳补偿款 200,000 元;

驳回周阳的其他诉讼请求;

驳回赵刚的反诉请求。

这一判决既考虑了周阳的实际损失,也对过高的补偿款进行了合理调整,实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

四、案件启示

(一)借名买房风险警示

明确书面约定:借名买房务必签订书面协议,详细约定房屋权属、过户条件、违约责任等,避免口头承诺引发纠纷 。

关注政策变化: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住房受政策影响大,借名买房前需充分了解政策,评估风险 。

谨慎选择借名对象:选择信誉良好、经济稳定的对象,降低违约风险 。

(二)合同履行与变更要点

遵守契约精神:签订协议后应依约履行,随意反悔或拒不履行将承担法律责任 。

变更协议需谨慎: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通过书面形式达成一致,保留相关证据 。

(三)法律建议

遇到借名买房纠纷,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在诉讼中,注重证据收集,如合同、转账记录、沟通聊天记录等,为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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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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