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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离世后,留下多套房产,亲属间因继承问题产生纠纷。面对复杂的家庭关系和房产归属,该如何依法分配遗产?通过这起真实案例,带您深入了解房产继承的法律要点。
一、案情梳理
(一)原告的诉求与背景
原告周阳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判令原、被告依法继承被继承人周建国名下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一号房屋,由林芳继承,林芳按市值给付周阳和赵伟各六分之一房屋折价款;
判令原、被告依法继承被继承人周建国名下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二号房屋,该房屋由林芳继承,林芳按市值给付周阳和赵伟各六分之一房屋折价款;
周建国、林芳与甲房地产公司签订的编号为 xxx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均归林芳所有,由林芳给付周阳和赵伟各六分之一份额的折价款;
本案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周阳陈述,被继承人周建国出生于 1968 年 7 月 31 日,配偶为林芳,二人于 1999 年 4 月 23 日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周阳 。周建国的母亲孙兰与父亲周强于 1967 年 4 月 15 日结婚,育有周建国,1978 年 10 月 31 日离婚,周建国由孙兰抚养 。孙兰后与刘勇结婚,周建国与刘勇形成抚养关系,刘勇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去世,孙兰于 2022 年 6 月 2 日去世 。周建国的亲生父亲周强 1980 年 4 月离境赴香港,现国籍与生死不明 。位于北京市大兴区二号房屋系周建国与林芳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取得,2012 年 4 月 17 日,周建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一号房屋系孙兰与刘勇婚姻存续期间取得,周建国经分别继承刘勇、孙兰的遗产而取得全部份额,2022 年 7 月 11 日,周建国取得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 。位于河北省廊坊市三号房屋系周建国与林芳婚姻存续期间购买,已交付但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因周建国生前未留遗嘱,且周强下落不明,为妥善处理房产继承问题,特提起诉讼 。
(二)被告的抗辩主张
林芳认可周阳所述亲属关系,同意其诉讼请求 。被告赵伟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交书面答辩状 。
(三)法院查明的关键事实
亲属关系:周建国与林芳系夫妻,育有周阳;周强、孙兰原系夫妻,育有周建国,离婚后周建国由孙兰抚养;孙兰与刘勇再婚,周建国与刘勇形成抚养关系 。周建国于 2022 年 12 月 12 日死亡,刘勇于 2020 年 12 月 20 日死亡,孙兰于 2022 年 6 月 2 日死亡 。
房产详情:
北京市西城区一号房屋,周建国通过继承取得全部份额。经评估,该房屋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的市场价值为 516.9 万元 。
北京市大兴区二号房屋,登记于周建国名下,属夫妻共同财产。经评估,该房屋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的市场价值为 259.21 万元 。
河北省廊坊市三号房屋,周建国、林芳与甲房地产公司签订买卖合同购买,属夫妻共同财产,经评估,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的市场价值为 106.83 万元 。
二、案件分析
(一)争议焦点
这些房产中哪些属于周建国的遗产?
各继承人应如何分配周建国的房产遗产?
下落不明的继承人周强的遗产份额如何处理?
(二)法律分析
遗产范围确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夫妻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北京市大兴区二号房屋、河北省廊坊市三号房屋,除约定外,一半为配偶林芳所有,另一半属于周建国遗产;周建国继承所得的北京市西城区一号房屋也属于其遗产范围 。
继承顺序与分配:周建国生前未立遗嘱,适用法定继承。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林芳、儿子周阳、父亲周强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份额一般均等,因此周建国的房产遗产应由三人平均分配 。
下落不明继承人处理:因无法联系到周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条,保留其应继承份额,并确定由林芳代为保管 。
三、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
北京市西城区一号房屋由林芳继承,林芳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向周阳、周强各支付房屋折价款 861500 元;
北京市大兴区二号房屋由林芳继承,林芳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向周阳、周强各支付房屋折价款 432016.67 元;
周建国、林芳与甲房地产公司签订的编号为 xxx 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项下权利义务均归林芳所有,林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30 日内向周阳、周强各支付折价款 178050 元;
周强所继承的遗产份额由林芳代为保管。
四、案件启示
(一)提前规划避免纠纷
订立遗嘱:建议通过公证遗嘱、律师见证遗嘱等方式,明确房产分配方式。尤其在亲属关系复杂时,遗嘱能避免法定继承引发的争议 。
房产登记明晰:共有房产可明确登记份额,或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归属,减少继承时的产权纠纷 。
(二)继承纠纷处理要点
准确界定房产性质:严格区分夫妻共同房产、个人房产以及继承所得房产,避免错误分配 。
特殊情况处理:对于下落不明的继承人,依法保留份额;对尽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可依据法律主张多分房产份额 。
(三)法律程序注意事项
及时主张权利:继承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计算,及时维权避免超过时效 。
证据准备充分:准备亲属关系证明、房产产权证、购房合同等证据,确保诉求有坚实的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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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