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 万 “租金” 租农村房?北京房产律师如何识破 “以租代售” 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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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6-23


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纠纷专业律师, 靳律师(13426037149) 团队专门代理借名买房、房产买卖、遗产继承、离婚分割房产、拆迁析产、共有房产确权分割、居住权案件,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花 67 万租套农村房,合同写着 “租期长期”,住了 8 年想办过户,却被告知交易无效!这到底是租房还是买房?今天就结合真实案例,带大家看清农村房屋买卖里 “以租代售” 的法律陷阱。

一、案情梳理

(一)合同签订与履行

2017 年 7 月 9 日,购房者陈明和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签了份《房屋租赁协议》,约定租赁甲公司在某甲村的一号房屋(建筑面积 123㎡,占地面积 99.6㎡) 。但这份协议疑点重重:

巨额 “租金”:陈明一次性交了 67 万,还约定租期内租金不变,这和普通租房按月、按年付租金完全不同;

超长租期:协议写着 “年限:长期”,直接突破了法律规定租赁合同最长 20 年的限制;

特殊权利:陈明不仅能转租,还享有房屋 “所有权”,遇到拆迁能拿土地和房屋补偿,这妥妥是买卖房屋才有的权益 。

其实早在签约前(2017 年 6 月 10 日),甲公司就给陈明开了 “房费” 收据,后续陈明也交清了全款。可这么多年过去,房子一直没办过户。

(二)纠纷焦点与各方主张

陈明把甲公司告上法庭,提出诉求:

确认《租赁协议》无效;

甲公司返还 67 万及利息(从 2017 年 6 月 11 日起算);

如果合同有效,那就解除协议,甲公司返还房款并支付资金占用费 。

甲公司却不同意:

坚称这是租赁协议,不是买卖,协议里没写过户;

认为协议合法有效,房子是合法建筑,公司有权出租;

强调合同履行 8 年了,陈明现在反悔违背诚信原则;

就算合同无效,陈明也该付 6 万房屋占有使用费 。

(三)案件关键事实

土地性质:房屋建在农村集体土地上,陈明不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背景协议:甲公司和某甲村委会合作,约定房屋经营权、使用权是 2016 - 2066 年;

交易本质:协议条款、付款方式、权利约定都表明,这看似租赁,实则是房屋买卖 。

二、案件分析

(一)协议性质认定

从法律和交易常理来看,这份协议就是 “以租代售”:

价格与租期不合理:67 万租金远超农村租房市场价,“长期租赁” 明显违规;

权利转移特征:陈明享有类似房屋所有权的权益,这不是租赁该有的;

证据佐证:“房费” 收据和曾签过买卖合同的经历,都证明双方真实目的是买卖 。

(二)合同效力判定

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本村集体成员间流转 。陈明不是本村人,却通过 “长期租赁” 的形式变相买房,这是在故意绕开法律规定,损害了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利益,所以协议无效 。

(三)责任划分与风险

甲公司过错:作为专业企业,明知法律限制还搞 “以租代售”,负主要责任;

陈明过错:看到 “农村宅基地” 还签协议,没尽到谨慎注意义务,也有过错;

法律后果:合同无效后,甲公司退钱,陈明退房,双方的资金占用费和房屋使用费相互抵销 。

三、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

确认陈明和甲公司的《租赁协议》无效;

甲公司 7 天内返还 67 万,陈明 7 天内退还一号房屋 。

四、案件启示

(一)购房者避坑指南

查清土地性质:买农村房屋前,一定要确认土地是集体所有还是国有,自己有没有购买资格;

警惕异常条款:遇到 “长期租赁”“一次性大额租金”“赠送所有权” 这类条款,建议咨询专业律师;

保留关键证据:合同、收据、聊天记录都存好,万一出问题,这些就是维权关键 。

(二)法律救济途径

要是遇到类似纠纷:

尽快起诉确认合同无效,减少损失;

和对方协商退钱退房,谈不拢就走法律程序;

找专业律师帮忙,制定合适的维权方案 。

农村房屋买卖水很深,“以租代售” 的坑千万别踩!要是你也有类似困扰,欢迎留言或私信咨询,专业律师帮你避开法律雷区!

(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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