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前瞻:继母用双方工龄买房,子女起诉继承父亲工龄价值如何判
  • 网络
  • 关于我们
  • 2025-03-02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件梳理

李世贤与林婉最初为夫妻,二人婚后育有三子一女,分别是李文涛、李梓豪、李旭阳、李悦鑫。1985 年 3 月 13 日,林婉不幸离世。随后,1986 年李世贤与苏瑶再婚。1995 年 10 月 12 日,李世贤也与世长辞。2000 年 2 月 17 日,苏瑶与他人再次结婚。

涉案的北京市海淀区一号房屋原本是李世贤单位的福利分房。李世贤去世后,该房屋遗产一直未进行分割。2002 年 2 月 20 日,苏瑶以李世贤配偶的身份,凭借李世贤 44 年工龄以及自身 39 年工龄,与北京某单位签订《北京某单位出售公有住房协议书》,将房屋购买至自己名下。之后,苏瑶将房屋过户至其子王宇名下,王宇又将房屋过户至其爱人名下。

原告李文涛、李梓豪、李旭阳、李悦鑫认为,李世贤的工龄在购房时折算为财产价值,且购房款部分也应纳入遗产范围,于是申请对涉案房屋现价值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 484.42 万元。他们据此计算出李世贤个人工龄财产部分价值 1831188 元,苏瑶工龄财产部分价值 1623098 元,购房款部分价值 1389914 元,要求继承李世贤房屋的工龄现价值部分与其去世后购买房屋的购房款现值部分,合计 3221102 元,并要求苏瑶给付四人每人房屋折价款各 805275.5 元,同时要求苏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及评估费用。

二、争议焦点

(一)房屋性质与遗产认定

原告方主张涉案房屋中李世贤的工龄折算价值以及购房款部分属于李世贤遗产,应进行分割继承。而被告苏瑶辩称,李世贤去世时房屋是承租公房,自己在 2002 年取得房屋所有权,房屋并非李世贤遗产,不应被继承。购房虽使用了李世贤工龄,但在其去世七年后购房,购房款是个人财产。

(二)遗产计算方式

原告自行计算了涉案房屋价值组成部分,包括李世贤和苏瑶工龄财产部分价值以及购房款部分价值。苏瑶则表示不认可原告的计算方式,认为北京高院关于继承的相关规定对购房时使用已故配偶工龄的计算有明确公式。

三、裁判结果

苏瑶需在本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向李文涛、李梓豪、李旭阳、李悦鑫每人各给付 550409.1 元。

四、案件分析

(一)遗产范围确定

根据法律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按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房时,依国家有关政策折算已死亡配偶一方工龄而获得政策性福利的,该政策性福利所对应财产价值的个人部分应作为已死亡配偶的遗产予以继承。在此案中,苏瑶在李世贤去世后购买涉案房屋时使用了李世贤的工龄,因李世贤工龄优惠而获得的财产价值属于李世贤的遗产,应由其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人范围确定

在确定继承人范围时,应以李世贤去世的时间点来确认。苏瑶虽然在购房时已与他人再婚,但在李世贤去世时,苏瑶是其法定配偶,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三)遗产价值计算

法院依据房价计算表中的公式进行计算,以不使用李世贤工龄所得房价与实际购房价格之差,确定因李世贤工龄而获得的优惠福利。涉案房屋现市场价格经评估确定为 484.42 万元,苏瑶虽对评估价格提出异议,但未提交充分有效证据,法院不予采信。最终依据评估价格,准确计算出李文涛、李梓豪、李旭阳、李悦鑫、苏瑶每人应得份额为 550409.1 元。由于苏瑶是房屋原所有权人,所以应由苏瑶向其他四位继承人给付相应款项。同时,法院纠正了原告关于工龄优惠的错误计算方式,对其超出部分的主张不予支持。

五、胜诉办案心得

(一)精准把握法律条文

在遗产继承案件中,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文是关键。要深入研究关于遗产范围界定、继承人资格确定以及遗产价值计算等方面的法律规定,确保在案件分析和代理过程中,能够依据法律精准判断各方权益。例如,本案中对使用已故配偶工龄购买公房涉及遗产继承的相关法律规定的准确运用,直接决定了案件走向。

(二)重视证据收集与审查

对于案件中的关键证据,如房屋购买协议、工龄使用证明、评估报告等,要全面收集并严格审查。一方面,要确保己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能够有力支持当事人的主张;另一方面,对于对方提出的证据,要善于发现漏洞和瑕疵。在本案中,原告申请的房屋价值评估报告作为重要证据,为确定遗产价值提供了关键依据,同时苏瑶对评估价格的异议因缺乏证据支持未被法院采信。

(三)合理运用诉讼策略

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在本案中,原告方明确提出诉讼请求,精准定位遗产范围,通过申请评估确定房屋价值,为后续主张权利奠定基础。同时,在面对被告的抗辩时,能够依据法律和证据进行有力反驳。在诉讼过程中,要善于与法官沟通,清晰表达当事人诉求,争取法官对己方观点的认可,从而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