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律师视角:135万购房款已付,房屋却被拍卖,法院如何解纠纷?
  • 网络
  • 关于我们
  • 2025-02-11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件基本情况

本案是一起因房屋买卖合同引发的纠纷。原告张宇与被告李华、王悦于 2014 年 8 月 7 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一号房屋出售给原告。原告依约支付了 135 万元购房款,但涉案房屋被其他法院执行拍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原告因此诉至法院。

二、诉讼主张

(一)原告主张

判决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解除原被告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由被告返还原告已经支付的购房本金 135 万元。

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赔偿金 136 万元。

本案诉讼费由二被告共同承担。

(二)被告抗辩

王悦:辩称自己没有违约,签约后房屋已交付给原告,不清楚后续情况,不同意原告全部诉求,认为是原告毁约。原告主张的赔偿金没有法律依据且金额过高,违反《民法典》规定,原告应承担损失举证责任。同时,原告将房屋出租取得收益,根据《民法典》第 585 条,双方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请求法院酌减。

李华:称房屋前妻已交给原告,不清楚原告是否给钱,不认可原告诉求,意见同前妻。同意退房款,但要等打完案外人官司后全退。

三、法院查明事实

婚姻关系

李华和王悦于 2002 年 10 月 28 日登记结婚,2018 年 5 月 29 日经法院调解离婚。

房屋认购与约定

2014 年 3 月 30 日,李华与 M 公司签订《安置用房认购协议书》,认购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 3 套房屋。4 月 24 日,安置人承诺将一号房屋登记在王悦名下。8 月 7 日,李华与张宇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房屋出售相关事宜,包括付款方式、过户时间、违约责任等,王悦在甲方配偶处签字。

房屋交接与查封拍卖

2018 年 4 月 23 日,王悦与张宇签订《房屋买卖交接书》,完成房屋钥匙交接。2019 年 8 月,某地法院查封涉案房屋。2020 年 6 月,法院将房屋拍卖给陈峰,成交价格 2711500 元。

合同效力与款项支付

2020 年 6 月 24 日,法院判决确认《房屋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庭审中,王悦认可收到张宇购房款 135 万元。

房屋租赁情况

张宇称涉案房屋交付后于 2018 年 12 月出租,月租金 5200 元,2020 年 5 月因张贴拍卖公告未能继续租赁。

四、裁判结果

确认张宇与李华于 2014 年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于 2020 年 6 月解除。

李华、王悦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张宇购房款 1350000 元。

李华、王悦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张宇赔偿款 900000 元。

五、案件分析

(一)证据梳理与运用

合同证据:深入研究《房屋买卖合同》和《房屋买卖交接书》,从合同条款、签订背景等方面,证明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为张宇主张解除合同和赔偿提供坚实的合同依据。

付款凭证:整理张宇支付购房款的凭证,证明其已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强化要求返还购房款的合理性。

房屋查封拍卖证据:收集法院的查封裁定、拍卖公告和成交确认书等,证明涉案房屋已被拍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为解除合同提供关键证据。

反驳证据:针对被告提出的抗辩观点,如违约金过高、原告毁约等,从合同约定、法律规定以及实际损失等方面进行反驳。分析合同中关于违约责任的明确约定,结合被告导致房屋被拍卖的事实,强调被告的违约行为和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同时,根据原告的实际损失,如购房款的资金占用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等,反驳被告关于违约金过高的主张。

(二)法律关系认定

合同效力认定:依据《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判断《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强调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

合同解除认定: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合同解除的规定,因涉案房屋被拍卖,导致张宇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符合法定解除条件,认定合同应予以解除。

赔偿责任认定:由于李华的原因导致房屋被拍卖,其存在过错,根据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应承担赔偿张宇损失的责任。同时,考虑到合同履行情况、房屋租金收益等因素,合理确定赔偿金额。

夫妻共同责任认定:该合同签订于李华和王悦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二人共同收款,认定二人应共同承担返还购房款和赔偿损失的责任。

(三)庭审策略制定

争议焦点把控:庭审中紧紧围绕合同解除的合法性、购房款返还以及赔偿金数额三个核心争议焦点展开辩论。对于合同解除,通过证据和法律规定强调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事实;对于购房款返还,阐述张宇已履行付款义务,被告应予以返还;对于赔偿金数额,依据合同约定、实际损失和法律规定,论证赔偿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回应对方观点:针对被告提出的各种抗辩观点,如违约金过高、原告毁约等,逐一依据法律规定和现有证据进行反驳。如指出被告对违约金过高的主张缺乏依据,原告不存在毁约行为,而是被告违约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等,强化张宇的诉求。

六、办案心得

深入挖掘证据: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全面收集各类证据至关重要。不仅要关注直接涉及合同签订、款项支付的证据,还要重视间接证据,如房屋查封拍卖文件、房屋租赁协议等,通过细致分析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为案件胜诉提供坚实保障。

精准把握法律:熟练掌握《民法典》合同编、物权编等相关内容,准确运用法律条文分析案件事实。在合同效力判断、合同解除条件、赔偿责任认定等关键问题上,依据法律规定严谨论证,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准确的法律意见和诉讼策略。

庭审策略制定:庭审前充分准备,深入研究案件细节和法律依据,制定合理庭审策略。庭审中保持冷静,围绕争议焦点有条理地辩论,运用证据和法律依据有力反驳对方观点,注重与法官沟通,以清晰、准确的方式阐述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引导法官做出公正的判决。

与当事人沟通:与当事人保持密切沟通,了解案件背后的交易背景、当事人的真实意图等细节,帮助当事人理解法律规定和案件进展。及时解答当事人疑问,增强当事人对律师的信任,确保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办理,共同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