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产律师:子女名下房屋继父借名买房主张,因证不足被驳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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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10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件背景与诉讼缘起

 

李明华与王丽娟系夫妻,二人育有一子李阳,而张宇鹏是王丽娟与其前夫之子。因夫妻二人名下已有房产,受限于购房政策失去购房指标,幼子李阳又因年幼无法办理房屋登记。在此情形下,李明华称与王丽娟商定借张宇鹏之名购买位于北京市大兴区 A 号房屋,计划先将房屋登记在张宇鹏名下,待李阳成年再行过户。此商议过程由王丽娟与张宇鹏沟通,王丽娟告知李明华张宇鹏已同意。然而,当过户时机来临,张宇鹏与王丽娟却拒绝配合,李明华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张宇鹏将涉案房屋产权变更至自己和王丽娟名下,并要求二被告承担诉讼费。

 

二、被告答辩要点

 

张宇鹏答辩:坚称涉案房屋系自己所购,购房合同与贷款合同均由其亲自签订,房屋产权也明确登记在自己名下,强调从购买流程到产权归属,一切都表明房屋归其所有,不容置疑。

 

王丽娟答辩:

 

购房事实层面,王丽娟指出房屋从购买的各个环节看都与李明华无关,买卖合同、按揭贷款合同的签订主体均为张宇鹏,且购买此房初衷是为张宇鹏成年后成家立业考虑,房屋登记更是确定了所有权归属。虽首付款从她账户支出,但资金源于她与张宇鹏父亲共同经营的北京 F 公司,后续张宇鹏还有还款举动,所以并非借名买房情形。

 

居住管理维度,王丽娟称房屋一直由张宇鹏实际居住管控,出国期间委托舅舅照看,李明华所提交的居住、管理证据,只是家庭关系融洽时期的互助行为,不能证明房屋实际归属李明华。并且,物业公司出具的居住证明可信度低,因为李明华与王丽娟自述住所地并非涉案房屋处。

 

诉讼动机揣测,王丽娟直言李明华提起本案诉讼是因为其与王丽娟离婚纠纷,李明华企图借此多分共同财产。夫妻二人过往已有住房购置记录,王丽娟甚至对限购政策不太了解,根本不存在借名买房的想法与事实,请求法院驳回李明华诉求。

 

三、法院查明事实

 

家庭关系:李明华与王丽娟于 2009 年登记结婚,2012 年育有李阳,张宇鹏系王丽娟与前夫张坤之子。

 

房屋交易情况:2015 年 2 月 12 日,张宇鹏与吴霞签订《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购买大兴区 A 号房屋,成交价 7050000 元;同月 5 日,张宇鹏与银行签订《个人购房按揭贷款借款及抵押合同》,并于 2015 年 9 月 6 日结清债务,房屋产权于 2 月 17 日登记在张宇鹏名下。庭审中,王丽娟认可购房资金及还贷款项出自其账户,但主张款项系北京 F 公司经营所得。

 

证据交锋情况:李明华提交一系列证据,包括法院传票、房屋装修维护照片、聊天记录、日记、房产证等,试图从多方面证明涉案房屋系借名购买,为夫妻共同财产且自己实际占有使用。王丽娟对多数证据形式真实性认可,但否定其证明目的,尤其针对物业公司居住证明,质疑其真实性与关联性,双方证据博弈激烈。此外,庭审过程中李明华自述其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 S 号,王丽娟自述其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 y 号。

 

四、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经严谨审理,最终驳回李明华全部诉讼请求。

 

五、案件分析

 

借名买房合意认定困境:借名买房合意是此类纠纷的关键。李明华虽主张有借名商议,但缺乏关键书面约定,仅凭王丽娟口头转述张宇鹏同意,且王丽娟庭审翻供、张宇鹏矢口否认,这使得借名合意在法律认定上缺乏有力支撑。在法律实践中,口头合意若没有其他可靠证据佐证,很难被法院采信,导致李明华在这一关键环节处于劣势。

 

购房资金性质模糊:王丽娟认可购房资金从其账户支出,却主张款项来源于公司经营所得,这使得购房资金与李明华夫妻共同财产的界限变得模糊不清。李明华若想厘清资金权属,坐实购房资金为借名买房专款,仅依据现有证据不足。

 

居住事实认定难题:李明华虽提供诸多居住管理证据,但自身与王丽娟自述住所地与涉案房屋不一致,物业公司出具的居住证明又饱受争议,证据链无法完整闭合,无法确凿证明其实际居住使用涉案房屋,这进一步削弱了他借名买房主张的可信度。

 

六、案件启示

 

书面协议至关重要:家庭内部涉及房产交易时,无论关系多亲近,务必签订书面协议。详细明确产权归属、出资明细、过户条件等核心条款,为可能出现的纠纷提前备好 “法律护盾”,避免日后各执一词、口说无凭。

 

强化证据留存意识:在房产购置全过程,出资凭证、合同原件、日常缴费记录、沟通聊天记录等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妥善保管这些资料,一旦纠纷发生,它们便能串联成有力证据链,助力还原事实真相,切实捍卫自身权益。

 

审慎对待诉讼决策:当事人在筹备诉讼前,务必全面、深入地审视自身证据完备程度与法律依据坚实性,切不可盲目冲动。以李明华为例,本案中其证据存在明显短板,诉求难以得到法院支持,不仅耗费大量精力财力,还可能激化家庭矛盾,得不偿失。理性权衡、审慎抉择才是维权正道。

 

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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