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律师:夫妻婚内购房供子女居住,男方离世后子女借名买房诉求法院咋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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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1-10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件概况

孙海君与继母李翠芳及兄弟姐妹孙海玲、孙海霞、孙海旭因一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号房屋的归属问题对簿公堂。孙海君主张该房屋系其借父亲孙建国之名购买,请求法院确认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并要求李翠芳等人配合过户;李翠芳则坚称不存在借名买房关系,认为房屋是其与孙建国的夫妻共同财产,孙海君属恶意诉讼。这场纠纷不仅涉及房产权益之争,还牵扯到家庭亲情与法律证据的博弈。

 

 二、原告诉求及依据

1. 诉求明细:

    - 孙海君向法院提出三项诉讼请求:其一,请求依法确认他与孙建国之间关于涉案房屋的口头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其二,判令李翠芳与孙海玲、孙海霞、孙海旭配合将涉案房屋登记过户至他名下;其三,本案诉讼费由李翠芳承担。

2. 事实支撑:

    - 家庭关系层面,孙海君与孙海玲、孙海霞、孙海旭为亲兄弟姐妹,四人父亲孙建国与李翠芳于 1980 年再婚,婚后未育,孙海君等四人系孙建国与前妻所生。

    - 房屋来源上,1988 年孙建国获军休办分配的福利公房(涉案房屋),当时为租赁形式,因孙建国夫妇居住别处,便让孙海君搬入。孙海君夫妇装修后居住至今。

    - 购房过程中,房改时孙建国夫妇让孙海君出资购买涉案房屋,称房归他,因房屋性质只能登记孙建国之名,且同意孙海君用二人的工龄优惠。1996 年,孙海君配偶林晓霖代孙建国签署《住房出售协议书》,并实际出资 14806.65 元支付购房款,此后孙海君一直持有房屋相关票据及证件原件。

    - 纠纷起源是孙建国 2007 年去世后,2017 年李翠芳发起继承诉讼,一审二审判决后又再审、发回重审,孙海君遂提起本次借名买房诉讼,维护自身权益。

 

 三、被告答辩观点

1. 李翠芳答辩:

    - 李翠芳坚决否认与孙建国、孙海君存在借名买房合同关系,强调孙海君无合法有效证据。她指出孙海君在之前高院审理中先是主张房屋赠与,后又改口借名买房,前后矛盾,属恶意诉讼,认定涉案房屋是她与孙建国的夫妻共同财产,产权清晰无疑。

2. 孙海玲、孙海霞、孙海旭答辩:

    - 三人认可孙海君所述事实,同意其诉讼请求,站在亲情与事实真相这边,支持孙海君维权。

 

 四、法院查明事实

1. 家庭关系:李翠芳与孙建国 1980 年 11 月 6 日再婚,孙建国再婚前育有二子二女,婚后未生育,孙建国于 2007 年 5 月 23 日死亡,父母早亡。

2. 房屋轨迹:涉案房屋原是孙建国单位分配公房,1996 年 6 月 30 日孙海君配偶代签购房协议,房价含夫妻工龄优惠共 16166.36 元,1999 年 8 月 24 日孙海君实际出资 14806.65 元付款,2000 年产权登记孙建国名下。房屋自 1988 年起由孙海君夫妇居住,孙建国夫妇未曾入住。2012 年购房款退回,李翠芳领取。

3. 诉讼沿革:2017 年李翠芳发起继承诉讼,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发回重审等程序,核心争议聚焦涉案房屋产权归属,孙海君主张在赠与与借名买房间切换,引发司法深入审查。

4. 关键争议认定:孙海君主张 1996 年 9 月 30 日与孙建国口头约定借名买房,即签协议当天致电孙建国夫妇获同意购买答复,李翠芳不认可,孙海君无直接客观证据,如通话记录、证人证言等。李翠芳认可孙海君出资及居住事实,但解释出资是垫付且已退回,基于父子关系让其居住,孙海君未能就产权未及时变更给出有力证据。

 

 五、法院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驳回孙海君的全部诉讼请求。

 

 六、案件分析

1. 借名买房合意认定难题:孙海君主张借名买房合同成立关键在口头约定,然而李翠芳矢口否认,孙海君又拿不出直接客观证据佐证,在法律上,口头约定本就存在证明难度,若无其他有力旁证,仅凭单方陈述难以让法院认定合意存在。

2. 证据链瑕疵影响:孙海君虽持有购房出资凭证、居住多年且持有房屋相关票据等事实,但这些证据孤立来看,无法形成完整闭环指向借名买房关系。购房款退回给李翠芳,使得孙海君出资购买房屋的关联性被削弱,且其前后主张赠与与借名买房矛盾,让法院对其诉求可信度存疑。

3. 法律原则适用:不动产物权依登记生效原则,涉案房屋登记在孙建国名下,在孙海君无法有力证明借名买房合意及推翻物权登记公示效力的情况下,法院从维护物权稳定性、交易安全角度出发,难以支持孙海君诉求。

 

 七、案件启示

1. 书面协议重要性:家庭内部涉及房产等重大资产交易,哪怕至亲之间,务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产权归属、出资情况、使用权益等关键内容,避免日后纠纷时口说无凭。

2. 证据留存意识:日常经济往来、房产交易过程中,付款凭证、合同原件、沟通记录(如本案通话记录若有留存将大不一样)等证据要妥善保管,关键时刻这些能成为构建证据链、还原事实真相的关键拼图。

3. 诉讼策略考量:当事人在诉讼中应保持主张一致性,避免前后矛盾,削弱自身可信度。同时,面对复杂家庭财产纠纷,提前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合理诉讼策略,精准把握法律要点,才能更好维护自身权益。

 

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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