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离婚律师聚焦:夫妻离婚后男方违约,女方查封房屋引男方亲属执行异议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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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31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案情介绍

 (一)原告诉求

原告赵某晨提出诉讼请求:

1. 停止执行位于北京市房山区一号房屋。

2. 请求法院撤销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A 号。

3. 请求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二)事实与理由

1. 原告主张涉案房屋虽登记在被执行人赵某君名下,但实际所有权人为自己。该房屋是父母为其购买的婚房,2007 年父母出资购买时因北京无限购政策,两套房屋均登记在赵某君名下,但涉案房屋一直由原告及家人居住生活,赵某君从未居住,原告属“借名买房”。

2. 原告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为自己实际享有房屋权益。涉案房屋款项由父母支付,原告按时缴纳水电煤气等费用,相关购房合同、产权证书由原告保管,房屋一直由原告占有、使用、处分。被告孙某婕知悉并认可相关事实,其与赵某君婚姻存续期间未在该房屋居住,且在离婚协议财产分割及上次房屋查封后又同意解除等事实可证明。

3. 原告认为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8 条,涉案房屋应属于其所有足以排除执行的情形。

 

 (三)被告辩称

被告孙某婕辩称不同意原告诉讼请求,理由如下:

1.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异议和复议的规定第 25 条,应按登记确定权利人,涉案房屋在赵某君名下且无冲突法律文书。

2. 原告所述情形不属于第 28 条规定情形。

3. 原告与赵某君之间借名买房事宜未通过诉讼处理,且双方关系不符合相关指导意见所述情形。

 

 二、法院查明

1. 孙某婕与赵某君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法院经审理作出调解书,赵某君应于 2021 9 30 日前给付孙某婕 1650000 元。因赵某君未履行义务,孙某婕申请执行,法院依法查封了登记在赵某君名下的涉案房屋。

2. 赵某晨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申请,被驳回后,于 2022 1 26 日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3. 庭审中,原告提交居住证明、购房说明、缴费凭证、赵某君声明等证据,主张自己在涉案房屋居住、购房款由父母支付、房屋归其所有等事实。被告对这些证据的真实性及证明目的均不认可。原告还提交执行申请及执行裁定书复印件、自谋职业证和就业失业登记证,被告对真实性认可但对证明目的不认可。

4. 涉案房屋登记于赵某君名下。

 

 三、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赵某晨的诉讼请求。

 

 四、案件分析

 (一)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关键问题

1.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的核心在于案外人是否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在本案中,原告赵某晨主张对涉案房屋享有所有权,试图阻却法院的执行,但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其主张。

2. 对于“借名买房”这种情况,虽然在实际生活中时有发生,但在法律上需要严格的证据来认定。原告声称涉案房屋是借名登记在赵某君名下,但仅口头主张是父母为其购买的婚房是不够的,必须有切实的书面协议等证据来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存在。

3. 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提醒当事人注意保留相关的书面证据,如借名买房协议、付款凭证、房屋使用及管理的相关记录等。如果没有书面协议,在诉讼中将会面临很大的举证困难,难以证明其对房屋的实际所有权。

 

 (二)证据的充分性与关联性审查

1. 原告赵某晨虽然提交了一系列证据,如居住证明、购房说明、缴费凭证等,但这些证据的效力在本案中受到了质疑。首先,居住证明只能证明其居住事实,但不能直接证明所有权归属;购房说明如果没有其他有力证据佐证,其真实性和关联性难以确认;缴费凭证虽然能一定程度上说明原告对房屋的实际使用,但也不能单独作为所有权的依据。

2. 关于赵某君的声明,由于赵某君与本案存在利害关系,其声明的证明力相对较弱,且没有其他证据相互印证,难以被法院采信。律师在审查证据时,要注重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对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要分析其是否能够直接或间接证明案件的关键事实,如所有权归属、借名买房关系的存在等。

3. 在本案中,被告对原告的证据提出了合理的质疑,法院在综合审查后认为原告的证据不足。这提醒律师在代理案件时,要帮助当事人筛选和整理有力证据,对于证据的薄弱环节要提前做好应对准备,或者通过其他方式进一步补充证据,增强证据的说服力。

 

 (三)法律规定的适用与理解

1.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依据了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原告的权利主张是否成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异议和复议的规定第 25 条规定了以登记确定权利人的原则,在本案中涉案房屋登记在赵某君名下,这是一个重要的事实依据。而原告主张适用《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 28 条来排除执行,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但原告未能充分证明自己符合这些条件。

2. 对于“借名买房”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指导意见,在实践中的适用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律师要准确理解和把握这些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准确的法律分析和建议。在本案中,原告未能按照法律要求提供有效的证据来证明其借名买房的合法性和实际权益,导致其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支持。

3. 在类似案件中,律师要深入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帮助当事人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如果存在借名买房的情况,要提前评估证据的充分性和法律风险,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通过诉讼来确认借名买房关系的有效性,或者采取其他措施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处理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件时,律师需要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准确适用法律规定。对于“借名买房”等复杂情况,要特别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理,以及法律规定的准确理解和运用。本案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典型案例,提醒当事人在房屋交易和产权登记过程中要注意法律风险,同时也为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提供了重要的借鉴。如果您遇到类似的房产纠纷问题,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有效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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