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凭公证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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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1-18

  如何凭公证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


  需要在死者死亡2个月以内,有遗嘱指定继承人,持有死者死亡证明,婚姻证明,公正的遗嘱,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


  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得到公证书,在到房管,办理继承过户。


  公证遗嘱办理手续


  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2、公证处受理


  公证人员需要审查立遗嘱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立遗嘱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对所要处分的财产是否享有处分权等内容。


  公证人员认为立遗嘱人的申请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减免申请。


  3、遗嘱的审查


  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公证员办理遗嘱公证应当遵守回避程序。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立遗嘱人在公证员面前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表述遗嘱内容,公证人制作出书面材料,经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在场的公证员和立遗嘱人签名,并注明设立遗嘱的年、月、日。


  4、批准出证


  公证人员经审查,认为可以出具公证书的,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审批合格后,公证处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补,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5、公证书生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6、领取公证书


  遗嘱公证书由立遗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如果由公证处发送的,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对于持有公证遗嘱情况下继承权的办理需要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限内,携带自身的身份证件以及遗嘱证明等资料,前往公证处进行公证办理。在办理时需要注意时间的限制问题,一般都在继承人去世后的两个月内为有效办理期。在公证书上也需要注明日期等时间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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