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购房合同丢失该怎么办
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共有四本:开发商二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本合同要放在银行质押。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而在不同的时期所采取的补救措施各不相同,大致可分为以下三种:
1、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二、购房合同无效怎么办
1、买受人应分析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及责任方,并判断是否可以采取补救措施,以使合同满足生效要件。若是因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或者买受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若买受人确实有购房意愿,律师应提请被代理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在开发商行使撤销权前及时予以追认。
2、若是因开发商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买受人应注意证据的收集,并及时履行催告、告知等义务,与开发商友好协商,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应注意诉讼时效的把握。
3、若是因买受人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应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确定具体的赔偿金额,尽量减少买受人应承担的责任。
4、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以按揭贷款方式支付房屋价款,且买受人已与银行签订了按揭贷款合同的,买受人应妥善处理与银行解除按揭贷款的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