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签商品房认购书有哪些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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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12-04

  一、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认购书”是买家与发展商之间达成的一种协议,它并不具备法律效力。但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司法解释》里却有这样的规定: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因此,“认购书”是否具备法律效力要看其具体内容,不能一概而论。在这里,要特别提醒的是,在订立涉及诚意金、订金或定金的条款时,要注明在支付首期购房款时,是否将该款项作为购房款的一部分。而诚意金、订金或定金这三者也是有区别的,当买家不想购房时,诚意金一般可以退还;而订金与定金的退还则有一定难度,除非特别注明,否则必须在发展商出现违约的情况下,订金或定金才能退还。


  不少置业者在签订“认购书”时,往往会疏忽大意,没有仔细研究相关条款,给某些发展商有机可乘,到最后才发现自己吃了亏。各位置业者应该引以为戒,仔细研读各项条款,有怀疑的地方一定要问清楚,最后才决定是否签字。


  二、签商品房认购书有哪些风险


  签订商品房认购书的风险如下:


  1、夸大宣传、承诺欺诈购房者。


  在房地产项目开始启动后,开发商往往会在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就把售房部运作起来。首先将售房部装修得漂漂亮亮,让购房者下意识觉得他要买的房子也是如此,这套手法美其名曰“包装商品房”;其次,将各种广告铺天盖地的打出去,有印刷宣传画的,有在电视台、电台播放广的,有在网站制作网页的,各种方式应有尽有;再次,做个视觉效果极佳的微缩模型,加上灯光装饰效果,让人觉得要买的就是这人间天堂,这套手法美其名曰“展示商品房”;然后,就是售房人员对购房者的不厌其烦式的介绍。甜言蜜语式的承诺,可真到交房那一天才发现全部是假的。


  2、通过合同文本方式,欺诈购房者。


  为什么房地产开发商会要求订立商品房认购书?为什么房地产开发商会提供合同文本?重要的原因就是开发商通过签订一个他提供文本的商品房认购书以达成他的一些目的。商品房认购书一般有标的条款,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或住所条款,预订房屋相关情况约定条款,合同履行期限条款,违约责任条款这5个主要条款,这5 个条款中除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或住所条款外,都比较多的被开发商利用,造成了购房户的风险。


  以上是关于“认购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及“签商品房认购书有哪些风险”的有关商品房认购书的知识,希望对解决您的商品房认购问题能有一定的帮助。通过上文的介绍,我们可以知道,商品房认购书是否有效要根据它的内容具体去看。如果您对您签订的商品房认购书的效力有所怀疑,那么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说房网的专业律师,让说房网律师帮您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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