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购房合同前要注意什么
1、开发经营企业资质问题: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开发经营企业经营销售房预售,应当向消费者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必须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如系现房需注意其是否具有房地产产权证(俗称大产证)。
3、要明确注意合同条款,主要是合同注明的:房产面积(如增加或减少面积的具体操作方式)、交房时间、付款条件、违约条款及相关配套设施,如要购买地下车库应注明地下车位的范围、车位号、预售面积、预售价款等情况。
4、作为消费者更要注意自身付款能力,量力而行。
5、消费者在购房时,应注意附近相关楼盘的价格及周围的规划,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损失,更要注意楼盘小区内的规划及配套是否与广告说明相符。
6、商品房预售,开放经营企业应当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三十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7、消费者应注意,新建商品房应取得《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交付使用,此点在预售合同中应予明确交付时间。无《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公安部门不予办理入户手续。
8、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时,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二、签购房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签订商品房购买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下列问题:
(一)首先要检查开发商的证件是否齐全
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此三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要条件。销售许可证的证件原件应该在售楼现场悬挂,可以在售楼现场看到证件的原件。
(二)审查合同的相关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
在审核项目建设依据,这一条条款内容时,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写相关的内容,与开发商提供的相关证件是否一致。第二条,是商品房的销售依据,您需要做的跟第一条基本相同,需要核对销售许可证的号码,批准的机构,以及销售的方式,与开发商在售楼处悬挂的售楼许可证是否一致。
(三)约定办理产权的期限以及违约责任
关于产权登记的相关规定,约定了办理产权证的时限,以及违约的条款,购房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可以选择退房或者违约金。
按照现行商品房销售规定,在60天内,开发商应将登记资料提供给产权办理部门备案。如果因为开发商的责任,没有及时把所有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使购买人不能及时办理产权证的,可以约定一个处理方式,可以退房。
上文中为您详细介绍了有关“签购房合同前要注意什么”以及“签购房合同时要注意什么”等问题的具体情况,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人们在购买房产时,要重视对购房合同的签订,不要随意在购房合同上签字。因一些无良的开发商会在购房合同上做文章,设定购房陷阱,如果购房者没有注意到,掉入了开发商设定的合同陷阱之中,将很有可能遭受不小的损失。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出现,建议您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有什么不了解的地方要及时咨询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