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产房可以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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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9-13

  跟普通商品房不同,军产房的房屋产权属军委、总部,所有权性质属军产。有的购房者不知道军产房买卖是否受法律保护,也不知道军产房是否存在收回的隐患。下面说房网小编将为大家详细说明军产房可以买卖吗,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


  军产房是什么?可否买卖


  军产房就是军队产权性质的房子,一般是部队提供用地,开发商负责建造的房子。


  军产房是国家军事机关所有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上登记的所有人是军事机关,该房屋一般不能成为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而且理论上存在被征用的可能,军人对军产房一般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因而不能上市交易。但小部分的军产房是可以交易的,不过交易受限制。


  《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现有军产房交易需要经过批准,未经批准擅自出售军队现有住房,增加或者扩大优惠政策变相低价出售住房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纪律条令》的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什么样的军产房能交易呢?如何保障交易有效?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房地产业司、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印发的《城镇驻军营房产权转移和房屋现状变更登记实施细则》第八条的规定:


  军队房屋产权属军委、总部,所有权性质属军产,“产权单位”填总后勤部。其营房变更登记委托住用单位(即产权管理单位)全权办理,使用住用单位印章,但必须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规定的房地产转移、变更批准权限,持有总后勤部或各军区、军兵种、国防科工委等大单位的批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产权转移无效,并不得进行营房变更登记。


  2、《军队现有住房出售管理办法》(总后勤部<1999>后营字第530号印发)第四条规定:


  出售军队现有住房,必须经军区级单位审查并报总后勤部批准,由售房单位组织实施。综合上述军队房地产管理规定,军产房的产权单位是总后勤部,军队产权房屋向地方转让,必须取得总后勤部的审批,否则无权转让,转让无效。


  军产房的产权人是军委和总部,军产房的管理单位不是产权人也无权权出卖或对外出租。如果你购买了军产房,不论数量多少,只要进行军队房有偿转让的,都必须由总后勤部审批。经过总后勤部审批,军产房交易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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