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下能解除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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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6-13

  购房合同在签订后,由于一些原因的出现,继续履行该合同可能会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这时,购房当事人可能会选择解除该购房合同。那么,究竟哪些情况下能解除购房合同呢?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说。

 

  一、哪些情况下能解除购房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涉及合同解除的条文多达10(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条款第八条、九条、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九条、二十三条、二十四条、二十五条)。结合审判实践,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之事由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协议解除。

 

  ()根本违约。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迟延履行。

 

  迟延履行: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其他解除情形: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文是关于“哪些情况下能解除购房合同”问题的介绍,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其实,合同解除的立法目的在于,给予一方当事人根据合同履行中出现了的法定事由,为避免因合同的履行而遭受重大损失提供的法律救济措施,以及违约方不应因合同的解除获得不当的利益。而合同解除最重要的法律后果即“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如果您对购房合同的解除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建议您可以去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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