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楼市限购政策施行之后,部分有购房需求的人失去了购房资格,即使能签买卖合同,也无法在房地产中心进行交易过户。在此情况下,个别购房者以家人、亲属或者其他人的名义购房,而购房款项由购房者支付。
但这样的借名买房,却有不小的隐患。“真后悔当初用表弟的名字买房,现在我们的关系一塌糊涂。”长沙市民谢先生日前无奈地告诉记者,他的表弟甚至准备和他对簿公堂,从最初的索求补偿费到现在要求房屋的所有权,自己感觉很受伤。
【故事】 借名买房引来一堆麻烦
2010年,全国房价一片涨势。在长沙做生意的谢先生看中了湘江边的一套商品房,但因已经拥有两套房,在限购之列。几经思量,他找到表弟何某协商。何某同意以自己的名义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谢先生则支付了近50万元的首付款,并负责每月还贷。
今年6月,何某想在长沙买房,却发现他的首套房要按二套房来办理银行按揭,购房压力大增,借名购买房改房,产权归名义人所有。想到自己将名字借给谢先生用了两年,何某遂向谢先生索取相应的补偿费,同时希望谢先生能借一笔钱给自己作首付。
而谢先生则以生意亏损为由,借名买房 不受法律保护,表示无钱可借,并认为何某要求的补偿费数目“过大”,他难以接受。
这对关系降至冰点的表兄弟,开始考虑打官司来解决纠纷。“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房子在我的名下,我想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房子的所有权。”何某表示。
【调查】 三类人打借名买房的主意
借名购房存在风险,这已是一个共识,但类似谢先生这样的故事仍不断出现。记者采访发现,借名买房主要集中在三类人群:一是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比如个人信用不良和被限购;二是因年龄等原因无法办理银行贷款的老人;此外,一些单位对内部职工购房给予优惠条件,使得有需求的人借用单位职工的名义低价购房。
北京易盛借名买房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认为,此类方式规避限购政策,看似聪明,实则风险重重。
对实际购房者谢先生而言,房屋未完成过户之前面临房屋所有权纠纷的风险。
出借名字的何某同样承担一定风险,不但在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有了房产记录,在金融机构也会有按揭贷款的征信记录,即便日后将房屋过户给出资人,这些记录也不会消除,借名买房,被起诉腾退房屋,今后自己买房时将无法享受首套房贷款优惠或受限于其他“限购”政策。
【律师】 打官司或两败俱伤
“真打起官司,法院判决房子归属哪一方尚不好定论,但肯定是两败俱伤。”靳双权律师建议,双方最好的解决办法是再签订一纸补充协议,约定若干年内如果房价涨了,根据市场价值,一方相应地给予对方经济补偿。如果不能协商达成一致,且在借名买房合同中未约定类似条款,出借名字一方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
靳律师提醒,借名买房弊大于利,对于双方都得不偿失,我国已实行严格的房产登记制度和信贷管理手段,市民不要铤而走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