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长为了打前站,早早以未成年子女的名义买房,说是给孩子买套房居住,其实大部分原因还是给孩子买份保障,等于赠送一份资产给他们。此外,部分家长想的更多,相比以自己名义买房再过户给子女还能省下一笔过户费。
不过对于这种方式的弊端,我们也应该看到,具体来看看吧。
一、占用过多家庭资金
现在都讲资金流动性,能贷款尽量贷款,在房价上涨的时候,合理利用杠杆能放大收益。如果是以子女名义买房,银行是不可能批贷款的。因为银行贷款要求借款人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如果一定要贷款则只能父母和孩子一块买房,房产证上写父母和孩子的名字。这种情况跟类似于父母直接买房,好处在于以后过户给子女时只用缴父母份额那部分税收。
举个例子,比如张先生和自己的孩子合买了一套房,由张先生完全出资,由于没有特殊注明比例,这套房的产权每人占一半。如果以后张先生要把房子完全过户给他的孩子,他只用按房屋价值的50%来征收税费。
二、出售房产可能不方便
如果房产证上面只有子女的名字,出售这套房子就没那么简单了。只有等子女成年后对这套房子拥有了处置权,这套房子才能上市交易。如子女尚未成年,确需特殊情况出售子女名下房产,父母需出具材料,证明自己出售房产是为了子女。
三、子女成年后拥有完整处置权
这个比较好理解,子女成年后就已经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子女名下的房产只能由自己处置。如果父母想出售,就得拿到经公证的子女授权书。
总之,以孩子的名义买房,有诸多不便,容易将家庭资产的流动性降低,对流动性有较高要求的家庭最好不要选择这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