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合同存在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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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19

对于我们国家的普通工薪族的购房者而言,房子就是一个“家”的期待,基本上一套房子就相当于几年、甚至半辈子辛辛苦苦的财富积累,因此对于买房大家都会又期待又谨慎。

 

  但如果买房合同里藏着不计其数的“陷阱”,你又知道吗?如果不凑巧还碰上了这些坑,那积攒半辈子的钱不都付诸东流了?所以“买房需谨慎,千万别才坑”!

 

  买房合同“5大陷阱”, 当心辛苦钱打水漂

 

  签合同之前签订认购书交定金

 

  很多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在确认购房意向后,会签订认购书然后缴纳定金。有的开发商会已定金做要挟让购房者签订霸王条款。购房者如果不想买了就意味着几万元定金要不回来了。

 

  买房合同“5大陷阱”, 当心辛苦钱打水漂

 

  补充协议违约金缩水

 

  买卖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是万分之几补充协议中又对违约金额做了上限约定,那么违约金就大大缩水了。

 

  购房合同空白条款能搞小动作

 

  购房合同上如有许多空白的地方要当心,这些空白条款需要双方确认后填写或者特殊注明的

 

  一些奸诈的开发商就会借机将双方并没有约定而对己方有利的事项写入合同中。容易做手脚。因此购房者在购房合同上尽量别留空白。

 

  买房合同“5大陷阱”, 当心辛苦钱打水漂

 

  阴阳合同坑骗购房者

 

  在二手房交易时,一些开发商想方设法在合同上做文章,签订“阴阳合同”,使用的合同与到工商部门备案的合同不一致,是补充协议作了部分修改。这种方式极易引起纠纷,给购房者带来法律风险。

 

  交房日期故意模糊不清

 

  开发商在合同中往往会用模糊词语规避自身责任,主要是对交房日期。为避免承担违约责任,往往在预售合同上大做文章,比如只注明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付使用日期;运用“水电气安装后、质量验收合格后、小区配套完成后”等一些模糊语言。

 

  买房合同“5大陷阱”, 当心辛苦钱打水漂

 

  罗爷有话说:买房也算人生大事,不只是一个人甚至是几个家庭一起的心血,所以,买房慎重,签订买房合同更要再慎重之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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