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名买房,“借”与“被借”都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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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05-19

限购政策执行以来,让不符合购房政策又有购房需求的人其绞尽脑汁。有人因此打起了没有买房计划的亲戚或朋友的主意,以他们的名义为自己买房贷款,最后再通过过户将房产转到自己的手上。保证这层关系的,仅仅是一纸协议,众所周知,协议需要公证才能保证效力。那么借名买房的协议可以公证吗,同时借名买房有哪些风险呢?请看下文。

 

  一、借名买房的协议可以公证吗?

 

  借名买房的协议是不可以公证的,因为公证处是不会为那些为规避政策而订立的协议进行公证的。房屋产权是以房产证上的登记为准,房产证上是谁的名字,房产就归谁所有,不会因为做了公证而改变房产证的法律效力。

 

  二、 借名买房,“借”与“被借”都有风险。

 

  借名买房对于实际买房人存在极大的风险。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不动产物权实行登记制度,《房屋所有权证书》记载的所有人被认定为房屋的所有人。

 

  一旦名义产权人反悔,以房产证为据主张自己为合法产权人,则实际买房人对房屋的所有权就很难获得法院支持。实际买房人仅能依据合同无效或不当得利原则要求名义产权人返还购房款,而这一请求的实现还有赖于实际买房人有证据证明该房屋的购房款是由其实际支付。

 

  另外,如果名义产权人在外面有债务,其债权人可以要求查封该房产并要求拍卖,到时真正出资人的权益很难得到保障;如果名义产权人意外死亡,其继承人可以继承该房产;再比如如果银行最后查明实际购房人与借款人不是同一个人,也可以依据相关贷款合同,提前解除合同。

 

  而对于“被借”的一方,同样也是存在风险的。因为,在法律上,用别人的名义去贷款,而对于名义产权人来说,一旦实际买房人还贷不及时,名义产权人不但存在债务风险,甚至会在银行征信系统中留有不良记录,对其今后购房、贷款等均会产生不利影响。此外,等到“被借”一方要买房时,可能面临的政策更严厉,利率提高,首付提高,甚至因为多套房的购买记录,而被课以物业税。

 

  所以,无论是借还是被借,最好都要三思而行。对于防范借名买房风险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要借名买房,但若下定决心要借名买房或者遭遇了类似的纠纷,向专业的房产律师求助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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