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公房能否转租?转租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公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
一、公房不得转租的情形: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
2、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公房转租,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或者擅自搭建,不仅出租人有权追究其民事法律责任,而且将由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
二、公房转租应注意的问题:
(1)非独立成套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后,增加了合用部位的使用人,将可能影响相邻使用人对合用部位的正常使用,因此承租人对合用部位的使用应当维持原来的状况,不得随意扩大合用使用部位而影响相邻使用人。承租人要改变合用部位的使用状况需征得原出租人和相邻使用人的同意。
(2)房屋转租合同约定租期的最后时限不能超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最后租日。
三、公房转租的办理:
公房转租当事人应在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后的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登记备案,上海国营农场范围内房屋租赁向市房地资源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办理登记备案:
(1)租用公房凭证;
(2)转租合同;
(3)转租的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转租合同当事人登记备案提交的材料符合规定的,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市房地局在农场系统设置的房地产交易登记受理处应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公房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公房转租用于居住的,出租人不得从承租人收取的转租租金中获取收益,但公房转租期间,原享受租金减免的承租人应当按照市政府规定的租金标准支付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