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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官司律师:借名买房名义产权人起诉排除妨害,律师如何平衡法律与亲情?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6-04-14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引言:一场因离婚引发的房屋排除妨害纠纷

当离婚遇上借名买房,名义产权人能否以物权保护为由要求实际权利人搬离?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排除妨害纠纷,涉及岳父与前女婿之间的房屋争议。法院在全面审查证据后,明确认定了借名买房关系的存在,并驳回了名义产权人的诉讼请求,为借名买房纠纷中实际权利人的保护提供了重要参考。

本文将深度剖析本案的裁判逻辑,揭示在借名买房纠纷中,律师如何帮助当事人维护实际权利。

一、 案情回顾:离婚后的房屋排除妨害纠纷

本案的当事人赵建国原系钱明的岳父。钱明与赵建国之女赵丽结婚后,一直居住在赵建国名下、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的一号房屋内。

2022年2月14日,钱明与赵丽经法院调解解除了婚姻关系。婚姻关系解除后,赵建国多次敦促钱明尽快从一号房屋中搬离,但钱明一直以各种理由拒绝搬出。赵建国认为钱明的行为已对其房屋所有权造成侵害,故诉至法院要求钱明搬离。

二、 争议焦点:名义产权人能否要求实际权利人搬离?

本案的争议焦点极具代表性,也是此类案件的难点所在:

赵建国能否以名义产权人身份主张排除妨害? 登记在赵建国名下的房屋,其是否享有完整的物权保护?

借名买房关系如何认定? 赵建国自认借名买房,这一事实如何影响案件的审理?

实际出资能否证明实际权利? 钱明父母支付大部分购房款的事实如何认定?

离婚后前女婿是否应该搬离? 这一因素是否影响借名买房关系的认定?

三、 法院判决:驳回名义产权人的诉讼请求

法院的裁判观点:

法院认为: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妨害,是指非法、不正当地妨碍了权利人对物权的行使。

构成上述请求权的要件包括:第一,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权人或者依法律规定行使所有权权能的人以及他物权人。第二,妨害排除请求权和妨害防止请求权的行使具有可能性。第三,存在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事实。第四,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行为导致了权利人不能正常行使其权利。

本案中,依据赵建国提交的证据目录及当庭陈述,法院可以推导出赵建国自认钱明系一号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之一),而其本人仅是名义所有权人。且根据相关案件庭审笔录中双方确认的事实,该一号房屋的大部分购房款及装修款均系钱明父母支付。

在此情况下,赵建国仅在一号房屋名义所有权人主张钱明造成妨害,要求其搬离一号房屋,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故法院对赵建国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判决结果:

驳回原告赵建国的全部诉讼请求。

四、 本案的典型意义与律师建议

本案是一堂生动的法律实践课,对处理类似的借名买房排除妨害纠纷,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

1. 名义产权人的权利限制

本案中,赵建国虽然是房屋的登记产权人,但其自认借名买房关系,法院据此认定其不能以名义产权人身份主张排除妨害。这说明,在借名买房纠纷中,名义产权人的权利受到实际权利关系的限制。

2. 实际出资的证明作用

钱明父母支付大部分购房款的事实,成为认定借名买房关系的重要证据。这提醒当事人,在借名买房中,保留好所有付款凭证至关重要。

3. 自认的法律后果

赵建国在诉讼中自认借名买房关系,这一自认成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依据。这说明,在诉讼中,当事人的自认具有重要的法律后果。

4. 排除妨害请求权的行使条件

法院明确认定了排除妨害请求权的行使条件,包括权利主体、行使可能性、妨害事实和权利行使障碍等要素。这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标准。

给当事人的建议:

如果您正面临类似的借名买房排除妨害纠纷,请务必注意:

及时收集证据:保留好所有与购房相关的文件,包括付款凭证、合同、票据等。

明确双方意思表示:尽量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寻求专业支持:借名买房纠纷法律关系复杂,涉及《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等多部法律规定,需要经验丰富的专业律师进行精准的诉讼策略规划。

写在最后

本案的成功判决,不仅保护了实际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更彰显了司法机关在处理复杂借名买房纠纷时,对实质正义的追求。对于每一位遭遇类似困境的当事人而言,相信法律、依靠专业,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最有力的武器。

【本文由房产律师靳双权团队撰写,旨在分享专业见解,不构成具体法律建议。如您有类似法律问题,欢迎联系我们进行一对一咨询。】

律师介绍:靳双权律师,北京东卫律所房产事业部主管,曾兼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主管房地产法律研究整理工作。精通房地产交易涉及的权属、监管、贷款、过户、交房等各个环节的法律问题。擅长处理商品房、房改房、军产房,央产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在买卖、借名、继承、分割、析产、拆迁过程中涉及的疑难复杂房地产诉讼案件。

靳律师为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起草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已被北京二手房市场上的中介公司广泛采用,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合同大部分出自靳律师之手。

如有相关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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