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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能遗赠外孙吗?北京遗产律师胜诉案例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6-04-03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2019年2月21日,86岁的李老太太在病榻前,由一位邻居代笔,写下一份遗嘱。

现场,9位亲友围坐见证。因手抖无法签名,她在遗嘱上郑重按下手印。视频记录下全过程:她神志清醒,明确表示——“一号房屋,留给外孙王浩”。

半年后,李老太太离世。王浩拿着遗嘱要求继承房屋,却遭到两位姨妈强烈反对:“母亲当时糊涂了!遗嘱是你们提前写好念给她听的,她根本没同意!”

更棘手的是,法律明文规定代书遗嘱需“两个以上见证人”。本案有9人,却反成争议焦点——亲友能否作证?代签+手印是否有效?

这场亲情与法律的拉锯战,最终如何收场?

法院为何认定遗嘱有效?

法院经审理查明关键事实:

遗嘱由一人代书,9人见证(远超法定2人要求);

遗嘱注明年、月、日;

因李老太太身体原因无法书写,由一名见证人代签姓名,本人按手印确认;

视频显示其精神状态正常,能理解遗嘱内容,并非被胁迫或欺诈;

见证人虽为亲友,但均非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符合《继承法》对见证人资格的要求。

法院认为:

该代书遗嘱形式完备、意思表示真实,完全符合《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应属有效。

至于被告称“老人无奈按手印”,因无证据支持,法院不予采信。

遗产如何分配?

尽管遗嘱将一号房屋全部赠与王浩,但法院注意到一个细节:

李老太太生前曾向四个女儿表示:“每人给2万元。”

这一口头承诺,被视为其对遗产的补充处分。即便存款已用于医疗,该债务仍应由继承遗产的王浩承担。

最终判决:

✅ 一号房屋权利归王浩所有,四位姨妈须协助办理产权登记;

✅ 王浩向其中三位姨妈各支付2万元。

律师心得:多人见证反成“双刃剑”?

本案胜诉关键在于:

用“超量见证”强化真实性

9位见证人虽多,但我们重点突出代书人与核心见证人的独立证言,避免信息混乱。

视频+手印形成完整证据链

视频证明精神状态,手印替代签名符合“不能书写”的客观事实,二者结合堵住“被操控”质疑。

主动提出补偿,既尊重老人遗愿,又体现公平,赢得法官心证。

重要提醒:

✅ 代书遗嘱必须由代书人+至少两名合格见证人全程在场;

✅ 立遗嘱人不能签名时,按手印+他人代签是合法替代方式;

✅ 见证人可以是亲友,但绝不能是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靳双权团队,专注处理拆迁安置房遗赠、代书遗嘱效力认定等复杂家事案件。欢迎来电,获取一对一法律方案。

律师介绍:靳双权律师,北京东卫律所房产事业部主管,曾兼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主管房地产法律研究整理工作。精通房地产交易涉及的权属、监管、贷款、过户、交房等各个环节的法律问题。擅长处理商品房、房改房、军产房,央产房,限价房,经济适用房等在买卖、借名、继承、分割、析产、拆迁过程中涉及的疑难复杂房地产诉讼案件。

靳律师为链家房地产经纪公司起草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已被北京二手房市场上的中介公司广泛采用,目前,北京二手房市场上使用的合同大部分出自靳律师之手。

如有相关问题,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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