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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对房屋信息描述不清,律师如何主张合同无效?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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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梳理

(一)原告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依据

原告陈明向法院起诉,请求:

确认自己与周伟于 2022 年 9 月 3 号签订的《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有效;

诉讼费由周明、吴芳承担。

陈明称,2022 年 9 月 3 日,周明的父亲周伟与自己签署《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周伟将北京市一号房屋(某区某号楼某单元某号,性质为拆迁安置房)以 155 万元卖给自己。合同约定,签订时支付 100 万元定金,2022 年 10 月 15 日前付 40 万元,产权变更后付 15 万元;周伟保证房屋无产权纠纷,收到 100 万元后于 2022 年 10 月 15 日 18 时前交房;办理房产证 15 日内共同办理过户。协议签署前,陈明已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通过吕某转给周伟 100 万元作为首付款。签约后,陈明履行付款义务,周伟也交付了房屋。后周伟去世,周明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应承接合同权利义务,因此陈明诉至法院确认合同效力。

(二)被告的抗辩理由

被告周明、吴芳共同答辩,不同意陈明的诉讼请求,理由如下:

两人未与陈明签合同,且一号房屋产权归周明所有;

房屋购房指标与周伟无关,购房款由周明一人支付,周伟无权处分该房屋;

不清楚合同是否为周伟签署,也未授权或追认该合同;

合同存在多处疑点:付款时间与合同约定不符,陈明未在交房日主张权利,房价与市场价差距大,合同对房屋信息描述不准确,认为双方是虚假意思表示,合同应无效;

即便合同有效,周伟无权处分房屋,不影响房屋所有权归属。

(三)法院查明的关键事实

房屋权属相关:周强、吴芳是周伟父母,周明是周伟之子。2019 年周强去世,2023 年周伟去世,周伟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吴芳、周明 。2009 年某区某镇某村拆迁,被拆迁人周强,家庭人口 16 人。2017 年 7 月 9 日,甲公司出具确认书,一号房屋产权人为周明,面积 86.63 平方米,占周明、吴芳购房指标,二人签字确认。2017 年 7 月 10 日,周明支付购房款、物业费等费用并获收据,后续物业费也由其支付;2017 年 10 月 16 日,周明将房屋出租给乙公司,租期至 2023 年 10 月 16 日。

借款情况:陈明提交与周伟的《借款协议》,约定周伟借款 100 万元,以一号房屋作抵押,借款期限 2021 年 12 月 23 日 - 2022 年 5 月 30 日,款项交付至吕某账户 。陈明提供的转账记录显示,2021 年 12 月 23 日刘某 2 向吕某转账 70 万元,2021 年 12 月 24 日吕某存入 30 万元现金后,向秦鹏转账 100 万元,但无法证明陈明实际支付 100 万元给周伟。

房屋买卖情况:2022 年 9 月 3 日,周伟与陈明签订《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周伟出具说明认可 2021 年的 100 万元借款转为购房首付款 。2022 年 12 月 1 日,陈明转账 40 万元购房款,同日周伟转账 18000 元,陈明确认是房租。2023 年 4 月,陈明强行占有房屋并换锁居住至今。

二、案件分析

(一)争议焦点

陈明与周伟签订的《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是否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周伟是否有权处分一号房屋?

该合同效力应如何认定?

(二)法院认定逻辑

合同真实性存疑:借款协议显示双方最初有抵押房屋借款的合意,且转账记录无法证明陈明支付首付款;合同对房屋面积记载错误,陈明未查看房屋产权材料,在明知房屋涉及周明权益的情况下,未取得周明同意就签约,不符合正常购房流程 。

房屋交付不合规:合同约定 2022 年 10 月 15 日交房,但实际未交付,2022 年 12 月 1 日的房租转账不能视为交付,陈明强行占房属于非法占有 。

无权处分认定:一号房屋产权归周明,购房指标、费用均与周伟无关,周伟出卖房屋属于无权处分,损害了周明的权益 。

(三)法律依据适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要件)、第一百四十六条(虚假意思表示无效),因合同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存在无权处分,法院判定合同无效 。

三、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驳回原告陈明的诉讼请求 ,即确认陈明与周伟签订的《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四、案件启示

(一)拆迁安置房交易风险

核查权属信息:拆迁安置房权属复杂,购买前务必到不动产登记部门、拆迁办等核实房屋产权人、购房指标归属,确认卖方是否有权处分 。

警惕低价陷阱: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房屋,可能存在产权纠纷、无权处分等问题,切勿因贪便宜陷入风险。

(二)房屋买卖合同签订要点

明确条款细节:合同中应详细约定房屋信息(面积、产权状况等)、付款方式、交付时间、过户期限及违约责任,避免模糊表述 。

留存交易证据:保留转账记录、收据、沟通记录等,涉及多人共有产权的房屋,需所有权利人签字同意,必要时进行公证。

(三)纠纷防范建议

咨询专业人士:大额房产交易前,委托律师审查合同、调查房屋背景,规避法律风险 。

依法维权:发现合同存在问题,及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避免采取强行占有等非法手段,否则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房屋买卖无小事,一个疏忽就可能血本无归。如果你正准备购房,或遇到类似纠纷,欢迎私信专业律师团队,获取一对一法律解决方案,守护自己的财产安全!

(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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