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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面积补差办证纠纷,购房者如何保障权益?律师支招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6-24

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纠纷专业律师, 靳律师(13426037149 团队专门代理借名买房、房产买卖、遗产继承、离婚分割房产、拆迁析产、共有房产确权分割、居住权案件,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全款买了房,开发商却以 “面积补差” 为由拒绝办理房产证,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该如何保障?今天,我们通过一起真实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从专业律师的角度,为您深度剖析此类案件的法律逻辑与维权要点。

一、案情梳理

(一)购房合同签订与履行

2016 年 6 月 28 日,购房者陈宇与乙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商业、办公等非住宅类)》,购置位于北京市某区的一号商务办公用房,并完成联机备案 。合同明确约定:

房屋信息:一号房屋预测建筑面积 89.15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58.11 平方米,按套内面积计价,单价 54604.88 元 /㎡,总价款 3173090 元。

付款方式:陈宇需分多笔支付房款,签订合同当日支付 1593090 元,剩余 1580000 元通过银行按揭贷款,应在楼栋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表后 30 日内付清。

交付与登记:乙置业应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前交房,交房后陈宇委托乙置业或其指定第三方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委托费用 1000 元 。

合同签订后,陈宇分别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8 月 1 日、8 月 8 日、8 月 11 日、2018 年 12 月 29 日和 2019 年 3 月 27 日,通过银行转账付清全部房款。2019 年年初,乙置业交付房屋,陈宇随即缴纳物业费与供暖费,但此后多次沟通办理不动产过户登记,均遭乙置业以各种理由推脱。

(二)争议焦点与双方主张

陈宇为维护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

判令乙置业协助办理一号房屋的不动产权登记手续;

由乙置业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

乙置业递交书面答辩,提出抗辩理由:

面积补差款争议:合同约定房屋按预测面积计价,现房屋已为现房,实测套内建筑面积为 58.35 平方米,比预测面积多出 0.24 平方米。根据合同,陈宇应补交面积补差款 13105.2 元 [(58.35 - 58.11)×54604.88] 。

拒绝办证依据:合同附件八补充协议第二十条规定,在购房者付清包括面积补差款、契税、代办费等所有应付费用前,开发商有权拒绝履行配合办理产权转移登记等义务 。

(三)法院查明关键事实

经法院审理查明:

合同履行情况:陈宇已依约支付全部购房款,乙置业完成房屋交付,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

房屋权属现状:一号房屋现登记在乙置业名下,登记建筑面积 89 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 58.35 平方米,无抵押、查封及行政限制登记信息 。

面积补差争议:陈宇表示因乙置业不配合,无法确定实测面积,若确需补交,愿意支付相应款项 。

被告缺席情况:乙置业经法院合法传唤未出庭应诉,放弃答辩与举证质证权利 。

二、案件分析

(一)合同效力与履行义务认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案适用民法典施行前法律),陈宇与乙置业签订的预售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应依约履行 。陈宇已履行支付房款的主要义务,乙置业交付房屋后,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是其法定义务与合同附随义务。

(二)面积补差款与办证义务的关联性

乙置业以未支付面积补差款为由拒绝办证,从法律角度分析:

反诉缺失:乙置业未就面积补差款提出反诉,法院在本案中不予处理 。

权利义务平衡:陈宇已支付绝大部分房款且同意补交面积补差款,乙置业以此为由拒绝办证,属于滥用合同权利,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合同虽约定费用未付清时可拒绝履行其他义务,但需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乙置业不能以此无限期拖延办证 。

(三)被告缺席的法律后果

乙置业经合法传唤拒不出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视为其放弃答辩和举证质证权利,不影响法院依据现有证据与查明事实进行缺席裁判 。

三、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

乙置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协助陈宇办理一号房屋的权属证书,将该房屋转移登记至陈宇名下 。同时指出,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妥善处理面积补差款问题,避免引发新的纠纷 。

四、案件启示

(一)购房者风险防范指南

合同条款细化:签订预售合同时,明确约定面积差异处理方式、办证期限及违约责任。对于开发商以 “面积补差” 等理由拒绝办证的情形,可约定相应的救济措施 。

费用支付留痕:保留所有房款、税费支付凭证,转账时备注款项用途,避免因款项性质争议影响维权 。

及时主张权利:发现开发商拖延办证,及时通过书面函件催告,并留存证据。若协商无果,应在诉讼时效内(一般为三年)向法院提起诉讼 。

(二)开发商注意事项

履约义务明确: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协助办证义务,不得以不合理理由拒绝履行 。若存在面积补差等争议,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而非以此拖延办证。

法律程序合规:积极参与诉讼,行使答辩、举证等权利,避免因缺席导致不利后果 。涉及反诉事项,应及时向法院提出 。

(三)法律建议

遇到不动产权登记纠纷,无论是购房者还是开发商,都应第一时间咨询专业律师。律师可提供合同审查、证据收集、诉讼策略制定等专业服务,帮助当事人准确把握法律关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

如果您在房产交易中遇到类似问题,欢迎私信专业律师团队,获取一对一法律解决方案,让您的房产交易更安心、更有保障!

(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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