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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公司注销,接手企业推诿过户,如何用法律强制其履行义务?房产律师支招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6-18

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纠纷专业律师, 靳律师(13426037149 团队专门代理借名买房、房产买卖、遗产继承、离婚分割房产、拆迁析产、共有房产确权分割、居住权案件,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花费 16 万元买下车位却等了 18 年都办不下产权证?当卖房公司注销、接手企业推诿,购房者该如何维权?本文结合真实案例,从法律专业角度拆解此类纠纷的核心要点。

一、案情梳理

(一)车位买卖交易

2005 年 12 月 18 日,购房者陈明与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甲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一号停车位,总价 16 万元 。合同明确约定:甲公司需在车位交付后 90 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所需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 。签约后,陈明依约支付全部款项,甲公司于 2006 年 9 月 12 日开具销售发票。

(二)纠纷产生缘由

此后多年,陈明始终未能办理车位产权过户。经查发现,甲公司因被乙地产有限公司(简称乙公司)吸收合并,已于 2017 年 2 月 24 日完成工商注销 。陈明遂要求乙公司履行协助过户义务,却遭到拒绝。

(三)双方争议焦点

陈明诉求:

判令乙公司协助办理一号停车位产权过户登记手续;

乙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陈明认为,根据合同约定及公司法规定,乙公司作为甲公司权利义务的承继方,应当履行协助过户责任。

乙公司抗辩:

买方过错:陈明此前从未委托办理过户,且近期才缴纳契税,自身存在怠于行使权利的过错 ;

材料缺失:西城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材料要求特殊,因甲公司注销已久,乙公司无法获取相关材料,导致无法配合办理 。

(四)案件关键证据与事实

买卖合同:明确车位交易信息、价款及甲公司协助办理产权登记的义务 。

付款凭证:陈明支付 16 万元车位款的记录及甲公司开具的销售发票。

工商登记资料:甲公司因合并注销的证明,以及乙公司承接甲公司全部资产、债权债务的股东会决议 。

不动产登记规定:乙公司主张的西城区特殊材料要求,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 。

二、案件分析

(一)合同效力与义务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陈明与甲公司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甲公司负有协助办理产权登记的合同义务。

(二)公司合并后的债务承继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条,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承继 。本案中,甲公司被乙公司吸收合并,乙公司应依法承接甲公司在车位买卖合同中的全部义务,包括协助办理产权过户。

(三)过错责任与材料缺失抗辩

买方过错:乙公司主张陈明怠于办理过户,但未提供证据证明陈明存在故意拖延或拒绝配合的行为。且缴纳契税与办理过户手续分属不同流程,不能作为免除乙公司义务的理由 。

材料缺失:乙公司以不动产登记材料特殊要求为由拒绝履行义务,却未能提供相关政策依据或证明其已尽到积极收集材料的义务,该抗辩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 。

 

三、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判决:

乙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协助陈明办理北京市西城区一号停车位的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

四、案件启示

(一)购房者风险防范要点

合同条款细化:签订买卖合同时,明确约定产权登记办理的具体期限、违约责任及双方配合义务 。例如,可约定若因卖方原因逾期办理,需按日支付违约金。

及时主张权利:发现产权登记逾期后,应及时通过书面函件、律师函等方式向责任方主张权利,留存沟通记录 。避免因长期怠于行使权利,增加维权难度。

关注企业变动:交易涉及的企业发生合并、分立、注销等情况时,及时核查权利义务承继主体,确保权益不受影响 。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登记信息。

(二)企业合规经营提示

债务承继义务:涉及公司合并、分立时,应依法完整承接原企业的债权债务,避免因未履行合同义务引发诉讼 。

积极履行协助义务:对于不动产交易中的产权登记协助事项,企业应主动作为,及时收集材料、配合办理 。不得以材料缺失、政策差异等理由推诿责任。

遇到产权登记纠纷不必慌张,关键在于把握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若您正面临类似问题,欢迎留言或私信咨询,专业律师将为您提供一对一法律解决方案!

(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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