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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侄遗产之争,赡养义务举证责任谁承担?北京遗产律师剖析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5-05-27

房产律师-北京房产律师-房地产纠纷专业律师,靳律师团队专门代理借名买房、房产买卖、遗产继承、离婚分割房产、拆迁析产、共有房产确权分割、居住权案件,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亲情与利益的纠葛,往往在遗产继承时显露无遗。一套老房、几笔存款,本该由亲人共同缅怀的遗产,却成了叔侄间的纷争焦点。究竟谁能分得更多?法院又将如何依据法律与事实作出裁决?让我们走进这起真实案例。

案件梳理

(一)当事人信息

原告:陈立文

被告:陈宇轩

其他关系人:韩素琴(陈宇轩母亲)

亲属关系:陈国强与林秀兰系夫妻,育有两子陈立文、陈建华 。陈建华与韩素琴曾为夫妻,育有一子陈宇轩,二人于 2007 年 4 月离婚 。陈建华于 2015 年 12 月去世,林秀兰于 2016 年 10 月离世,陈国强于 2021 年 5 月去世 。陈立文、陈宇轩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陈宇轩代位其父陈建华),就遗产分割产生纠纷。

(二)案件背景

陈国强与林秀兰婚后购置一号房屋,登记在林秀兰名下。2021 年 3 月,陈立文签署公证声明,放弃母亲林秀兰在一号房屋中的产权份额继承权,但主张继承父亲陈国强在该房屋中的份额 。此外,陈立文要求与陈宇轩依法分割父母遗留的存款、工资及其他遗产,认为这些财产由韩素琴保管,却对具体金额并不清楚 。

陈宇轩与韩素琴则提出异议,称自 2010 年陈国强、林秀兰失能入住养老院后,多年来二人的生活开销、医疗费用、丧葬事宜均由韩素琴承担,且韩素琴 24 小时随时响应老人需求 。他们认为陈立文未尽到主要赡养义务,韩素琴作为对老人照料较多的人,应分得部分遗产;同时,陈宇轩还提出,在父亲无法抚养自己时,爷爷奶奶和大伯也应承担抚养责任,韩素琴独自抚养自己的辛劳应获得补偿 。双方各执一词,最终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

(一)一号房屋产权份额应如何分配?

原告陈立文主张:一号房屋为父母共同财产,自己已放弃母亲份额继承权,现应继承父亲在房屋中的 3/8 份额,被告继承 5/8 份额 。

被告陈宇轩主张:韩素琴对爷爷奶奶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应分得房屋部分份额,且大伯陈立文未尽赡养义务,应少分或不分 。

(二)被继承人的存款等遗产如何分割?

原告陈立文主张:要求依法定继承分割父母存款、工资等全部遗产 。

被告陈宇轩与韩素琴主张:韩素琴在照料老人过程中支出大量费用,遗产分割应考虑其贡献,且陈立文未尽赡养义务,应少分 。

(三)韩素琴是否有权分得遗产?

被告陈宇轩与韩素琴主张:韩素琴虽非法定继承人,但对被继承人尽到主要赡养义务,应适当分得遗产 。

原告陈立文主张:韩素琴无继承权,不应参与遗产分配 。

案件分析

(一)遗产范围与继承方式认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陈国强与林秀兰去世时未留遗嘱,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中,一半归配偶所有,另一半作为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陈建华先于父母去世,陈宇轩代位继承其父份额 。一号房屋、银行存款、工资收入等均属于遗产范围,但丧葬费、抚恤金不属于遗产,可参照继承规则处理 。

(二)房屋产权份额计算

一号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林秀兰去世后,其一半份额由陈国强、陈立文、陈宇轩(代位陈建华)继承;陈立文放弃该部分份额后,陈国强实际占有份额增加。陈国强去世后,其份额再由陈立文与陈宇轩继承,最终法院酌定陈立文继承 3/8 份额,陈宇轩继承 5/8 份额 。

(三)存款等遗产分割依据

法定继承分配:程国泰与刘芝楠名下银行存款,先区分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遗产,再按法定继承比例,由陈立文、陈宇轩继承 。

韩素琴的酌情分配:韩素琴虽非继承人,但长期照料老人、处理丧葬事宜,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可适当分得遗产 。法院考虑其支出及贡献,将部分已支取存款、养老券、前期租金判归韩素琴所有 。

(四)抚恤金与丧葬费处理

抚恤金和丧葬费不属于遗产,但为减少诉累一并处理。扣除韩素琴支付的丧葬费用后,剩余部分由陈立文、陈宇轩平分 。

裁判结果

一号房屋由陈立文继承 3/8 份额,陈宇轩继承 5/8 份额 。

程国泰、刘芝楠名下部分银行账户余额归陈宇轩所有 。

韩素琴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陈立文银行存款、丧葬费及抚恤金共计 82444.61 元,给付陈宇轩 82439.03 元 。

韩素琴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陈立文房屋租金 7875 元,给付陈宇轩 13125 元 。

驳回陈立文的其他诉讼请求 。

案件启示

(一)赡养义务影响遗产分配

法律明确规定,尽主要赡养义务者可多分遗产,有能力却不尽义务者应少分或不分。日常赡养过程中,可保留支付凭证、护理记录等证据,避免纠纷时 “有理说不清” 。

(二)非继承人也能分得遗产

依据《民法典》,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非继承人,可适当分得遗产。这提醒我们,亲情关怀不仅出于道德,也可能产生法律权益 。

(三)及时明确财产分配意愿

提前订立遗嘱能有效避免继承纠纷。建议通过公证遗嘱等方式,清晰界定财产归属,减少亲人之间的矛盾 。

(四)关注特殊财产性质

丧葬费、抚恤金等虽非遗产,但分配时易引发争议。处理时应明确其用途和分配原则,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 。

遗产继承的背后,往往是亲情与利益的碰撞,提前规划、依法行事,才能守护好家庭的和谐与温暖。如果你在继承问题上有任何困惑,欢迎留言咨询,专业律师为你解答!

(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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