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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农村宅基地建房,拆迁时原使用权人起诉要求返还?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24-09-11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以下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

 

一、原告诉求

1. 原告张某芳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

   - 请求确认其与被告于1994920日签订的协议书无效。

   - 要求被告承担诉讼费。

 

二、事实与理由

1. 1994920日(原告认为的日期),双方签订《协议书》,由中证人秦某刚执笔,中证人高某峰在场见证并签字。《协议书》约定被告以8000元购买登记在原告名下、位于顺义区A号宅院(涉诉宅院)的五间房(当时宅院为空基地和五间房的物料)。原告称协议上自己名字的签名下方应该有吴某勤代签,但拆迁档案中的协议没有。

2. 协议签订后,被告付款,原告交付宅院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原告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宅基地使用权与特定身份相联系,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被告购买时并非涉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双方签订的宅基地及房屋协议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应无效。且涉诉宅院拆迁,被告基于无效协议取得拆迁安置待遇侵犯了原告合法权益,故起诉。

 

三、被告辩称

1. 被告林某英不同意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是有效的。

 

四、法院查明情况

1. 人物关系与户籍情况

   - 吴某勤与张某芳是夫妻关系,张某芳户籍为北京市顺义区M村农业家庭户。林某英户籍是北京市顺义区MA号非农业家庭户,林某英与郑某超是夫妻关系,二人于197611日登记结婚。郑某超于1973228日迁出北京顺义M村后又迁回,其户籍为北京市顺义区MA号农业家庭户。

2. 涉诉宅院情况

   - 涉诉宅院位于北京市顺义区MA号,登记土地使用者为张某芳,现已因拆迁被拆除。拆迁时,林某英与拆迁人签订拆迁协议,交付宅院并领取拆迁款,被安置人均为林某英家庭成员。

3. 协议相关情况

   - 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内容为:立协议书人吴某勤、林某英经协商达成协议,吴某勤房五间,合价人民币共捌仟元整,笔下交清,立此字据以资证明。双方认可协议内容由秦某刚书写,林某英名字为本人书写,张某芳名字是吴某勤书写,中证人高某峰、秦某刚签字为本人书写。买卖时涉诉宅院为空基地,8000元购房款已交付,涉诉宅院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已交付。双方对协议落款时间存在争议,张某芳认为是1994920日,林某英认为是1994420日。

 

五、裁判结果

驳回原告张某芳的全部诉讼请求。

 

六、律师点评

1. 合同有效性的法律依据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特殊情况需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规定。同时,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欺诈、胁迫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

2. 宅基地使用权与本案分析

   - 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于身份享有的权利,用于占有、使用、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虽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一般无权取得,但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宅基地流转并不被法律禁止。

3. 本案具体情况分析

   - 在本案中,林某英向张某芳购买涉诉宅院用于家庭生活,双方自愿签订协议书且已履行完毕达二十多年。林某英购买时已结婚,其配偶郑某超户籍在购买前已迁入顺义区M村且为农业家庭户,涉诉宅院拆迁时郑某超户籍登记在此处。虽然林某英是非农业家庭户户籍,但因其配偶郑某超是该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具备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条件,且宅基地转让后仍用于家庭住宅建造,所以法院认定张某芳与林某英之间的协议书有效,不支持张某芳确认协议无效的诉讼请求是合理的。

 

案件心得:

1. 对法律法规准确理解的重要性

   - 本案涉及宅基地相关法律规定,准确理解法律对案件走向至关重要。原告认为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宅基地相关协议必然无效,但忽略了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特殊情况(如本案中配偶为成员等情况)下的合法流转可能性。这表明在处理类似案件时,当事人和律师都需要深入、准确地解读法律法规,不能片面理解条文含义。

2. 家庭关系及成员身份在案件中的影响

   - 家庭关系及成员身份在本案中起到关键作用。郑某超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以及其与林某英的夫妻关系,影响了对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有效性的判断。这提示在涉及家庭财产、土地权益等案件中,需要全面梳理家庭关系以及成员身份相关的事实情况,这些因素可能成为案件胜负的关键因素。

3. 合同履行情况对合同效力判断的影响

   - 双方已经按照协议书履行完毕长达二十多年这一事实对法院判断合同效力有一定影响。长期的履行过程可能暗示双方对协议的认可,也可能表明协议在实际执行中未出现违背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共利益等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况。这说明在考量合同效力时,合同的履行情况是一个重要的参考因素,不能被忽视。

每个案件都有特殊性,需要律师对案情进行细致的分析,才能有专业的判断,我们团队擅长处理各类房屋纠纷,如果您遇到相似案件,我们真诚的希望您可以来电详细说明情况,我们会尽力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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