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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7-21

  摘要:房屋所有人以房产抵押的,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从登记之日起生效。因为未办理房产登记的话,不得对抗第三人,所以确定抵押的话,得按规定办理房产抵押登记。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申请抵押权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进行房地产抵押登记的基本程序如下:

  1、提交上述材料;

  2、申请文件符合规定的,受理申请;

  3、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核准登记,并通知抵押当事人;

  4、对核准抵押登记的,在房地产权利证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并在房地产登记册上作抵押记录。预购的房地产抵押时,应在买卖合同书上加盖抵押专用章。

  5、收费并发证;

  6、按规定建立土地和房地产登记的档案。

  注意的是,在以上的程序中,如果因为申请文件不符合,那么会被不予受理。并且在进行审核时,发现第三人有异议的,那么就很难抵押登记成功。并且,如果不是因为产权问题导致审核出问题的,那么还将可能可能陷入房产纠纷。

  最后,虽然房产抵押登记的手续较为复杂,但是因为该抵押权的特殊性,即未经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所以建议最好是积极去办理抵押登记,避免遭受抵押损失。如果因为未办理抵押登记受有损失的话,那么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积极找个专业律师介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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