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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的风险都有哪些?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6-09

  二手房的买卖比新房要复杂的多。所以大家在买卖二手房时一定要多加注意,切记一定要摸清房屋权利状况,进行必要的调查与审核,以确保自身的利益,最大可能的防范二手房买卖的法律风险。二手房买卖中存在哪些风险?二手房买卖中的风险一:三方当事人资格是否合格

 

  ()二手房转让人应当是依法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证书的房屋权利人。

 

  ()二手房受让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手房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购买人应当审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同意的书面文件。

 

  ()二手房属于国有或集体资产的,购买人应当审查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二手房买卖中的风险二:二手房本身有无产权登记

 

  购买人要购买二手房,应当审查二手房的权属证明及相关文件。没有依法进行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房屋,不得买卖。为慎重起见,购买者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关调查核实权利证书及其记载内容的真实性、同一性,以最大限度地避免购买的房屋产生产权争议。

 

  二手房买卖中的风险三:二手房是否属于共有财产

 

  二手房属于两个以上主体共有的(以所有权证书为准),应当审查有无共有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材料。审查房屋所有权证书时,应当关注拟交易的房地产是否具有其他权利人,时候具有异议登记事项。

 

  依照《民法通则》之规定,按份共有人对买卖之房屋具有优先购买权,未经共同共有人同意买卖房屋之合同通常会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另依据我国婚姻法之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实行夫妻共同财产制为主,约定个别制为补充的婚姻财产制度。尽管房地产登记簿记载或者房屋所有权证记载的所有权人为一人,也应征求其配偶的书面意见或者由出卖人提交夫妻有关个别财产约定的协议。

 

  二手房买卖中的风险四:二手房是否存在权利限制

 

  二手房买卖前,购买方应当审查司法机关有无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二手房权利的情况。一般说来,有权查封的司法机关包括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

 

  二手房买卖中的风险五:二手房是否已经抵押

 

  购买人应当审查二手房有无抵押等他项权利设置情况。若有抵押应当取得出卖人已经通知抵押权人的书面证据,或者取得抵押权人等他项权利人书面同意转让的证明。

 

  二手房买卖中的风险六:二手房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

 

  共有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已经出租的二手房买卖时,在同等条件下,二手房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没有取得优先购买人的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文件,买房人应当注意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购房人应审查二手房优先购买权人有无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如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买受人购房后应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与承租人签订租赁主体变更合同。

 

  除此之外,出于国家安全和军事安全的考虑,国家安全部门规定,有些地域的房屋是不能出售给境外人士的。购房人可向房屋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或居民委员会进行调查。

 

  以上就是对”二手房买卖的风险都有哪些“所做的解答,很多购房者认为上述审查手续非常麻烦。但是,房屋买卖标的巨大,购房往往是一个人一辈子的事情。因此,为避免风险而进行相应审查就非常必要。一方面,购房者可以到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相关查询,另一方面,如果不放心也可以寻找专业人士进行相应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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